请教离婚协议书关于抚养费的问题

1、“抚养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请问月总收入怎么算,是税前收入还是税后?包括保险和公积金吗?每个月奖金不一样的话是按过去12个月的月平均收入算吗?一般是规定一个具体金额还是规定一个比例?
2、“经法律程序夫妻离异,不与未成年或不能独力生活的子女一起生活的,应负担子女的抚养费。只有一个子女时抚养费按其总收入的30%给付,有多个子女时抚养费按其总收入的20%给付。”什么意思?是说如果是法院判决离婚,抚养费就是上限30%?然后如果以后再婚又有了第二个孩子,那么抚养费降到20%吗?
3、抚养费以后若要变更,如果双方能协商一致的话,是不是需要再签一个书面协议?这个可以也写到离婚协议书中吗?
4、抚养费包括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一般是规定一个固定金额吗?如果规定是一方月收入的30%,这样写是不是不好操作?随一方工资变化而变化?
另外这样行吧:每月支付抚养费中的生活费、教育费共XX元,抚养费中的医疗费凭票据由双方平均分担。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6-10-26
请教离婚协议书关于抚养费的问题
一、支付抚养费的工资,法律没有明确规定,由法官自由裁量,以法官为准;
二、 ‘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1、要有固定收入;
2、可按,也可不按;
3、20%也行,30%也行;
4、负担二个以上子女抚养的,可以适当提高,也可以不提高,但一般不可以超过50%,也可以超过50%;
讨论这个问题一点意义没有,你不可以20-30%为理由,去质问法官。这个解释是对抚养支付的原则性规定,或是参照解释。
三、“只有一个子女时抚养费按其总收入的30%给付,有多个子女时抚养费按其总收入的20%给付”。

1、这是完全错的理解,而且理解的相反了;
2、“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3、是指当一个人独自抚养二名子女时,一般可以高于20-30的比例,但最高一般不超过工资收入的50%,你全给理解相反了。
四、抚养费以后若要变更,是离婚后可能发生的行为或事件,不可以在离婚协议上写有抚养费变更约定内容,否则,法官和你一样不懂法了。
婚姻法专家叶赫那拉闻多权威解释。追问

“经法律程序夫妻离异,不与未成年或不能独力生活的子女一起生活的,应负担子女的抚养费。只有一个子女时抚养费按其总收入的30%给付,有多个子女时抚养费按其总收入的20%给付。”这句话是法律原文吗?

追答

不是原文!原文链接;http://old.chinacourt.org/flwk/show.php?file_id=18340

我的是原文;‘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第2个回答  2013-09-15
1、税后,按照上一年度平均工资。大致划分一个比例,然后具体案件具体对待,没有特别固定的比例
2、你误会了,这里说的是,每个百分之二十,所以如果有两个就是四十
3、最好在签订一个协议,以防止以后产生纠纷。追问

“经法律程序夫妻离异,不与未成年或不能独力生活的子女一起生活的,应负担子女的抚养费。只有一个子女时抚养费按其总收入的30%给付,有多个子女时抚养费按其总收入的20%给付。”这句话是法律原文吗?

追答

不是的。

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
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

7、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
  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相似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