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婚夫妻可以生四胎吗

如题所述

在婚姻中很多家庭都会生育孩子,这个孩子在二胎政策下来之后可以达到两个,那么本来就已经有两个了,如果说在离了婚又再娶了其他人还可以在生两个吗?下面,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我整理了相关的内容,希望对您有帮助。

      再婚夫妻可以生四胎吗
      依据我国人口计划生育法的规定,夫妻可以生育二胎,而再婚家庭生育,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生四胎肯定是违法的。
      再婚生育的条件:
      1、通过政府和计划生育部门确定有病残的第一个小孩的或者是第一胎双胞胎、多胞胎的,出现残疾没有正常劳动力,医学上认为可以再生育;
      2、再婚的男女,若某一方再婚前有生育两个以内,另一方未生育过的,则可以再生育。
      3、再婚男女,再婚前若两人各生育一个孩子,离婚时小孩的分配应该是要随前配偶,新组合家庭无子女的。
      4、再婚男女,再婚前若两人各生育一个孩子,新家庭虽有小孩但却是残疾儿,这一类可以再生育.
      5、再婚男女,再婚前都没有孕育过子女,结婚后若鉴定出有无法生育的病症,依法收养子女后又怀孕的。
      6、再婚男女,某一方是独生子女,而且只有一个小孩的。
      再婚生育需要什么材料
      若出现某一方再婚前有过一个孩子,另一方未生育过的,申请再生育一个子女所需材抖:
      (1)夫妻双方提出的再生育申请书;
      (2)女方户口复印件(所在单位或村盖章);
      (3)夫妻两人的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4)夫妻两人的近期合影二寸免冠照片4张。
      (5)夫妻中的未生育那一方,需要村(居)委会出示有婚史无生育情况的证明。
      办理再婚登记的特别规定
      1、离婚的中国公民在国内申请再婚,如果其前次婚姻关系是在国外按当地法律通过司法程序解除的,其离婚证件(指法院出具的离婚调解书和离婚判决书)须经我国人民法院裁定承认。被裁定承认的,视为有效;被驳回的,视为无法律效力。
      如其前次婚姻关系是在国外婚姻登记机关登记离婚的,离婚证件无需经我国人民法院裁定承认,但须经其居住国外交部或外交部授权机构的认证和我国驻该国使、领馆的认证。
      2、离婚的外国人在我国申请再婚,须出示离婚证件。如其前次婚姻关系是在国外按当地法律通过司法程序解除的,须同时提供经我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的,其原配偶的国籍证明。其原配偶是中国公民的,其离婚证件(指法院出具的离婚调解书和离婚判决书)须经我国人民法院裁定承认。被裁定承认的,视为有效;被驳回的,视为无法律效力。
      其原配偶是外国公民,或者其前次婚姻关系是在国外婚姻登记机关登记离婚的,离婚证件无需经我国人民法院裁定承认,但须经其本国公证机关公证,并经其本国外交部或外交部授权机构的认证和我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或由该国驻华使、领馆直接认证。
      3、持有我国人民法院第一审离婚判决书的当事人申请再婚,须提供法院出具的离婚判决书发生法律效力的证明。
      4、我国驻外使、领馆应按有关规定为经驻在国公证和该国外交部或其授权机构认证过的离婚证件办理认证手续,并为长期或已在国外取得合法居留权的中国公民出具或认证婚姻状况证明。情况特殊者应先报国内审批。
      5、婚姻登记管理机关应将结婚当事人提交的我国人民法院做出的承认外国法院离婚判决裁定书或经公证、认证的离婚证件、国籍证明或离婚判决书发生法律效力的证明收入当事人的结婚登记档案。
      6、凡与我国签订民事司法协助条约的外国法院出具的离婚证件在我国使用,按条约的有关规定办理。如果在结婚的时候已经生育了两个孩子,那么在离婚之后又生了两个孩子的话,这个情况下一般是需要交纳社会抚养费的,已经超出了国家规定的生育数量,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相似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