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方没任何证据就报警且抓人审问7个小时!

我家有个亲威,是做家政卫生的,在某个客户家做了5年卫生。 突然有一天这亲威去他家做卫生,他就告诉我亲威说家里丢了1W块的购物卡,而且说这购物卡之前丢过几次,问是不是他偷了。我亲威不承认他就报警,警察抓去审问了7个小时,一天没吃一口饭,一天的工作也耽误了。并且那客户说他家装有摄像头。 可是他们并没让警察看监控,警察也没说要看,直接带到派出所审问。 请问这位客户和警察的行为是否违法?我这亲威如何要回名声和所耽误的工作以及精神损失?

对方没任何证据就报警且抓人审问7个小时!

回答你的提问;

一、《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公安部令第127号)

第一百九十五条          传唤持续的时间不得超过十二小时。案情特别重大、复杂,需要采取拘留、逮捕措施的,经办案部门负责人批准,传唤持续的时间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不得以连续传唤的形式变相拘禁犯罪嫌疑人。

传唤期限届满,未作出采取其他强制措施决定的,应当立即结束传唤

二、《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七条 对不需要逮捕、拘留的犯罪嫌疑人,可以传唤到犯罪嫌疑人所在市、县内的指定地点或者到他的住处进行讯问,但是应当出示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的证明文件。对在现场发现的犯罪嫌疑人,经出示工作证件,可以口头传唤,但应当在讯问笔录中注明。

  传唤、拘传持续的时间不得超过十二小时;案情特别重大、复杂,需要采取拘留、逮捕措施的,传唤、拘传持续的时间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

  不得以连续传唤、拘传的形式变相拘禁犯罪嫌疑人。传唤、拘传犯罪嫌疑人,应当保证犯罪嫌疑人的饮食和必要的休息时间

综上所述,1、传唤持续的时间7小时,完全符合法律规定;2、一天24小时,三次用餐以8小时有限度,传唤7小时没给饭符合法律规定。

以上为刑事诉讼专家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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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3-09-16
警察把你亲戚带到派出所,属于正常的,因为是有人报警说他有盗窃嫌疑,警察把你的亲戚的带回去是理所应当的,根据法律规定传唤的时间不超过24小时,就不违法,没有证据证明你亲戚有嫌疑的,警察把他释放了也很正常。至于恢复名誉和务工损失,警方不承担,因为是原雇主报的警,你亲戚就必须接受警察的传唤询问,这是义务,也是必要的程序。传唤结束,没有证据证明你亲戚盗窃的话,你可以尝试让原雇主赔礼道歉,恢复名誉,并适当索赔务工损失(建议),因为是他的报警行为造成了你亲戚的损失。
第2个回答  2013-09-16
请问这位客户和警察的行为是否违法?

客户的 行为
怎么说那
如果他认为东西丢了就有权利报警
这个估计你也能够理解
这个不可能说自己需要证明东西确实丢和谁偷才可以报
否则,呵呵
警察的行为
警察抓去审问了7个小时
这个最多是传唤
那么没有超过24小时, 在时间上就没有问题
至于吃饭
从我国财政开支来看,没有为传唤对象买食品这一项
所以需要自掏腰包
可是估计你也知道从事公安工作工资又不是很高
如果为每一个传唤对象都买食品
如果年轻警察或者还好办些,如果30以上的大致养家就要成问题了
我这亲威如何要回名声
这个情况有什么名声损失吗?
和所耽误的工作以及精神损失?
如果你有证据证明哪方存在恶意你可以要求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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