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个回答 2023-03-14
可以。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但根据《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仅自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至满一年的前一日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并且补订书面劳动合同,也就是说最多补偿11个月的双倍工资。
第2个回答 2023-03-25
:首先,按照合同法规定,如果这个员工被招为工厂的员工了,这个时候在一个月之内向社保局登记,等开支的时候给员工上社保签订劳动合同,否则他们就是违反合同法的,可以要求给你补交社保,给你双倍的经济补偿金
第3个回答 2023-02-27
工作两年了,已经超过一年时效期了,不支持双倍工资了。
第4个回答 2023-03-19
如果没有超过2年还可以尝试主张双倍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