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租的房子开始3个月2000元每月,合同约好3月后每个月要涨到2500元一个月,结果一年多的时间房东还是按2000元每个月书面通知我交房租,一年后房东发现我们合同上的约定,他让我一次性补齐这一年多少交的房租,我该怎么办?有理由拒绝吗?还是补齐?从法律上讲我拒绝能否站住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