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方有精神疾病可以由亲属代为行使监护权吗

男方有精神疾病可以由亲属代为行使监护权吗

一、男方有精神疾病可以由亲属代为行使监护权吗
1、男方有精神疾病不可以由亲属代为行使监护权。如果男方患有精神疾病,则孩子的抚养权一般会回到母亲身上,不会由亲属代为行使监护权;但如果母亲死亡或失踪,孩子的亲属是可以暂代监管权的。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十七条
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监护人。
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由下列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
(一)祖父母、外祖父母;
(二)兄、姐;
(三)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但是须经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
第二十八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由下列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
(一)配偶;
(二)父母、子女;
(三)其他近亲属;
(四)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但是须经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
二、什么情况下可以变更监护权
变更监护权的情况如下:
1、现有监护人不履行监护职责,或者侵害被监护人的合法权益,或者监护人无法履行监护职责,而要求变更监护人的;
2、未成年人的生父母,长期抚养未成年人的祖父、兄姐等,可以到法院提起诉讼,申请变更监护人;
3、法院根据具体情形,从有利于未成年人身心成长的原则出发,作出相应裁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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