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低保去民政局找哪个部门

如题所述

您好,很高兴为您解答。

办低保去民政局就可以,询问服务人员即可,因为各地不一样。
低保只是保你的买米钱,不保你吃香喝辣。更不可能保你发财致富。有问题你可以向当地民政局咨询或者反应。只要你自己认为生活困难的都可以申请低保。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将社会保险事业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
国家多渠道筹集社会保险资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对社会保险事业给予必要的经费支持。
国家通过税收优惠政策支持社会保险事业。
第六条国家对社会保险基金实行严格监管。
国务院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立健全社会保险基金监督管理制度,保障社会保险基金安全、有效运行。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采取措施,鼓励和支持社会各方面参与社会保险基金的监督。
第七条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负责全国的社会保险管理工作,国务院其他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有关的社会保险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的社会保险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其他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有关的社会保险工作。
第八条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社会保险服务,负责社会保险登记、个人权益记录、社会保险待遇支付等工作。
第九条工会依法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有权参与社会保险重大事项的研究,参加社会保险监督委员会,对与职工社会保险权益有关的事项进行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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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6-02-06
需要申请办理流程,不能直接到户籍的民政局申请办理。
  持有本市非农业户口、家庭月人均收入低于本县当年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以下简称城市低保)标准的城市居民。
家庭成员包括以下人员:
  1、配偶。
  2、未成年子女。
  3、已成年但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
  4、户口所在地相同的未婚子女。
  5、父母双亡且由祖父母或者外祖父母作为监护人的未成年或者已成年但不能独立生活的孙子女或者外孙子女。
  6、民政部门根据有关原则和程序认定的其他人员。
家庭收入包括的内容:家庭收入是家庭成员的全部货币收入和实物收入的总和。
  1、工资、奖金、津贴、补贴及其他劳动收入。
  2、离退休费及领取的各类保险金。
  3、储蓄存款、股票等有价证券及孳息。
  4、出租或者变卖家庭资产获得的收入。
  5、法定赡养人、扶养人或者抚养人应当给付的赡养、扶养或者抚养费。
  6、继承的遗产和接受的赠予。
  7、其他应计入的收入。
低保金的申请、审核和审批:
  申请农村最低生活保障,一般由户主本人向户籍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提出申请;村民委员会受乡(镇)人民政府委托,也可受理申请。受乡(镇)人民政府委托,在村党组织的领导下,村民委员会对申请人开展家庭经济状况调查、组织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民主评议后提出初步意见,报乡(镇)人民政府;乡(镇)人民政府审核后,报县级民政部门审批。乡(镇)人民政府和县级民政部门要核查申请人的家庭收入,了解其家庭财产、劳动力状况和实际生活水平,并结合村民民主评议,提出审核、审批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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