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事件发生在济南,一位九旬老太的孙子和孙媳妇为了给孩子上学,要求老太将房屋过户给夫妇二人,二人承诺办完入学后就将房子返还,但之后却一直不配合房产转移登记。老人将孙子和孙媳夫妇告上法院,该案件由济南市槐荫区人民法院审理。
据介绍,该套房屋为拆迁安置房,所有人为沈奶奶,被告为其孙子和孙媳。双方曾在不动产登记部门签订一份《赠与合同》,涉案房屋由沈奶奶名下转移至孙子和孙媳名下。孙子和孙媳夫妇被告上法院后,辩称沈奶奶赠予房产是因为自己一直在照顾谁奶奶,且沈奶奶希望二人继续照顾她,并非是因为孩子上学,双方签订的《赠与合同》真实有效。
在双方对簿公堂之后,法院对该案件进行了细致梳理。案件争议焦点在于双方之间签订的《赠与合同》是否真实有效,法院经综合审理后,因沈奶奶欠缺赠予动机、有证据证明房屋所有权转移是为了孩子上学、两被告已涉案房屋办理子女入学手续目的性明显等各种原因,法院认为双方间不存在真实的赠与合同关系。
在确定这一点之后,法院根据相关法律规定采信了原告沈奶奶主张,判决双方赠与合同无效,并要求被告协助沈奶奶将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至其名下。在淮阴法院依法判决之后,双方均没有提出异议,该判决已生效。
法官还提醒大家,不动产证是证明权利人享有该不动产权物的证明,借房登记上学会产生极大法律风险,一定要慎重。
在此次事件当中,老人本是为了重孙上学作出妥协,但其孙子和孙媳却不愿意归还房屋,这足以证明借方登记上学这件事很不靠谱。因此,生活中尽可能不要这样操作,也应该签订明确归还协议,并邀请第三方见证,且应该在孩子上学后尽快收回房屋所有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