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合意外伤害报销比例

如题所述

法律分析:农合意外伤害报销比例:市内乡、镇定点医院起付线为300元,300元以上按60%补偿;市内县级起付线为900元,900元以上按45%补偿;市级(地市)起付线为2500元,2500元以上按40%补偿;省级以上(内)起付线为4000元,4000元以上按35%补偿;省级以上(外)起付线为9000元,9000元以上按30%补偿。 意外伤害是指无第三方责任人的遭受外来的、突发的、非本意的、非疾病的客观事件直接导致身体受到的伤害。市内意外发生后应在24小时内打电话备案95519(人财保险)或95518(人寿保险),注意打电话时先说下所在乡镇,看是否属于保险公司所负责的乡镇。

法律依据:《社会医疗保险意外伤害保障管理办法》 第四条 参保人因下列情形发生的意外伤害医疗费用,可纳入社会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 (一)参保人在无责任人情况下发生的意外伤害; (二)经有关部门认定参保人承担部分责任的意外伤害; (三)因他人违法行为导致参保人伤害的刑事或治安案件,经人民法院判决、裁定后,责任人未能全部赔偿的或自伤害发生之日起满6个月案件未破获无法确定责任人的; (四)其他经人民法院判决、裁定后,责任人未能全部赔偿的。

《社会医疗保险意外伤害保障管理办法》第五条 参保人发生的意外伤害符合第四条规定,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其意外伤害医疗费用不纳入社会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 (一)有隐瞒、欺诈行为的,包括提供虚假外伤时间、地点、事故原因、救治经过、虚假证明材料以及伪造外伤医疗文书等; (二)实施吸毒、使用管制药品(遵医嘱用药除外)、打架斗殴、醉酒滋事等违法行为所致的; (三)除本办法第四条第(三)、(四)项规定的情形外,应当由责任人负担的; (四)机动车道路交通事故; (五)应当从工伤保险基金或生育保险基金中支付的; (六)应当由公共卫生负担的; (七)在境外发生的医疗费用。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相似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