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个回答 2020-12-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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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钱托人办事,事没办成,钱怎么要回来?
2019-11-17 13:15 搞笑剧场
花钱托人办事,事没办成,钱怎么要回来?
文 | 马亚轩律师
(01)
有网友来信道:
快疯掉,孩子上学的事情。
5月份就托人找关系,钱也收了,到现在还没有安排好。
催一下就说等通知,不是自己家孩子不着急啊,怎么办?焦虑啊!
办事的人关系不熟,人托人。
问多了别人还不高兴,不问明天都开学了,孩子还在家等着,哎焦心!
(02)
遇到这样的事,谁都焦心。
甚至有的家长反映,事没办成,钱没了,办事的人也跑掉辣。
(03)
中国的父母亲们,为了孩儿们上学,都是殚精竭虑,倾其所有。
为了找个好学校,不惜花重金走关系。
有些黑中介也是瞄准了父母们的心理,动辄要十几万的运作费。
这可是大多数中国家庭全年的收入总和啊。
有些中间人拿了钱,直接跑路。
受害的家长们因怕承担“行贿”的法律后果,干脆默不作声。
甚至,有些地方民警查获了数百万的“运作费”,却没有受害家长敢来领钱。
这种心理,也为诈骗分子降低了犯罪风险。
(04)
为此,我们根据司法理论和办案实践,总结类似花钱办事,但事情没办成,如何安全追回钱款的方法策略,希望对你有用。
一、中间人收的请客送礼钱属于不当得利,委托人可以通过起诉要求返还财产。
2011年,郑某给赵某10万元,用于给上高中的儿子跑煤炭学校。
2013年10月,郑某儿子被录取,赵某还给郑某儿子调了三次专业,10元全部用于跑学校托人请客送礼。
2015年6月,郑某又给赵某10万元,用于给郑某儿子安排煤炭单位。
后,郑某起诉至法院,要求赵某返还20万元不当得利。
法院认为:
双方基于违规上学和分配问题的协议有违法律,彼此之间所约定的权利义务均属无效,赵某在没有合法根据的情况下取得的200000元属于不当得利,应当向侯某返还。——(2018)晋06民终115号
类似情况,受害人完全可以通过向法院提起不当得利诉讼,要求收款人返还财产。
(05)
二、虚构身份及办事能力,骗取他人财物的,属于诈骗罪。
2013年,郭向东谎称自己为厅局级领导干部,拥有多处建设项目可提供、介绍给浙江宏宇建筑有限公司西安分公司副总经理陈某,同时向陈某索要“工程保证金",并要求陈某将资金转入其指定的柳某某个人银行账户。
2013年9月份,郭向东称可将榆林华腾首府小区项目交给陈某承建,为骗取陈某的信任,郭向东将伪造的《施工协议书》交给陈某。
后因郭向东与华腾首府小区无关,陈某甲始终未能进场施工。
从2013年10月底至12月初,郭向东采取相同手段,骗取陈某甲640万元。
法院认为:
郭向东虚构身份及办事能力,谎称拥有多处工程项目,骗取被害人陈某甲信任,陆续以收取工程保证金的名义骗取陈某甲940余万元,用于购买豪华轿车、玉器、装修房屋、收购公司股权等事实。
属于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夸大办事能力,骗取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应依法予以惩处。——(2019)陕刑终69号
类似情况,办事人根本没有能力办事,却谎称其有关系,可以运作,符合诈骗罪的构成要件,受害人可以直接报警处理。
(06)
三、受托人将收到的钱款,用于个人消费,而非办理请托事项,属于诈骗罪。
2016年8月,朱某女儿马上要上小学,其想让她去顺义的德威学校就读,但该校只招收外籍生源,其女儿不符合入学条件。
后其想托关系让女儿上这所学校,朋友汪某说他认识北京市委副书记的弟弟,他能办这事。
8月18日,汪某给朱某打电话说事情办得差不多了,并让其给一个叫王某某的人汇款30万元。
转账后朱某一直通过电话询问事情的进展,后来汪某说没办成。
9月10日之后,王某某说事儿办不成,过几天就退钱,但此后以各种理由不退,后来听说王某某赌博把钱都输光了。本回答被网友采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