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满6周岁的儿童。
2018年4月9日,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工作的实施意见,小学新生入学年龄为2012年8月31日前出生,年满6周岁的儿童。
学校、家长和教育专家都是各执一词。”有专家认为,1992年的义务教育法实施细则中有明确规定,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入学年龄和年限,由省级人民政府依照义务教育法的规定和本地区实际情况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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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有关负责人在教育部官方网站答复留言时表示,对于距9月1日还差两三个月才满6周岁的儿童入学,学校可否接纳,法律并没有明确的规定。根据《义务教育法》为了“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的立法宗旨。
我们认为,学校在优先接收和保障年满6周岁的儿童入学后有学额空缺的情况下,可以考虑接收即将年满6周岁的儿童入学。”对此,教育部有关人士解释,关于入学年龄的规定,教育部在政策上并没有调整;但在实际操作上,学校在满足一定条件下应有一定的弹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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