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一道题,说一个人开始逆流游泳,结果在A点掉了水壶,有了二十分钟后发现了,然后回去取,在A点下游两千米处找到。问:水流速多少?关键是:答案说,可以先考虑在静水中,那么来回应该用四十分钟,然后考虑水流速,是在A点下游两千米处找到的,而这两千米是在四十分钟内完成的,那么水的流速就是2/40=1/20=3(千米每小时)。答案是对的,可是无法理解!为什么“可以先考虑”,然后又“在考虑”?难道说,不管是否水有速度,来回取在水中的东西都是两倍的时间?为什么?请详细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