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劳动人事和社会保障厅

在郑州市的地理位置

第1个回答  2013-09-21
河南劳动人事和社会保障部门目前没有合并。1、河南人事厅www.hnrs.gov.cn。位于河南省郑州市政五街2号河南省人事厅行政服务大厅   办公地址:金水区纬二路15号战友宾馆13楼  联系电话:0371-65508300 65508100  服务事项:  1.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年度计划审批;  2.省直单位考核等次认定;  3.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人选、“555”人才工程省级以上人选;高级专家延长离、退年龄;高级专家提高退休费比例;  4.国家公务员录用审批;  5.留学回国人员录用审批;  6.干部调配审批;  7.省直机关事业单位工资审批;  8.省直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退休退职审核,离退休人员增加离退休费审批;  9.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技术等级岗位考核资格审批及证书办理;  10.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审查;  11.省直事业单位专业技术职务结构比例。2.河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 http://www.ha.lss.gov.cn/地址:郑州市政三街四号河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机关行政服务大厅 联系电话:0371-65951715传真号码:0371-65951715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险工作基本方针、政策及劳动和社会保险制度改革总体方案,拟定全省劳动和社会保险制度改革方案;编制全省劳动和社会保险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二)起草全省劳动和社会保险法规、行政规章和基本标准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制定全省劳动和社会保险政策服务咨询机构的管理规则;代表省政府行使劳动和社会保险的监督检查职权,制定劳动和社会保险的监督检查规范并监督执行。   (三)拟定全省促进城乡就业的基本政策和措施;规划、指导劳动力市场的发展,组织建立、健全就业服务体系;拟定企业下岗职工的分流安置、基本生活保障和再就业的规则、政策,组织实施再就业工程,制定职业介绍机构的管理规则;制定农村剩余劳动力开发就业、农村劳动力跨地区有序流动的政策和措施并组织实施;按分工制定省内中国公民出境就业和境外公民入豫就业的管理政策;制定有关机构经办向外国企业驻豫代表机构选派中方雇员业务的管理办法;制定外国在豫机构从事劳动力招聘中介、咨询和培训业务的资格管理办法。   (四)根据国家颁布的职业分类、职业技能标准和行业标准,组织拟定具体实施办法,实施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制度,制定本省职业技能鉴定政策;在国家教育工作方针、政策的指导下,制定全省技工学校的发展规划和管理规则;制定在职职工技能培训和失业人员、企业下岗职工再就业培训以及就业训练中心、社会力量举办的职业培训机构的规划及政策;制定全省职业技能人才培养、表彰、奖励和职业技能竞赛的规则、政策和措施;制定全省劳动预备制度实施办法;指导技工学校和职业培训机构的师资队伍建设,制定技工学校和职业技能培训机构的评估认定制度。  (五)制定本省劳动关系调整的基本规则,建立和完善劳动关系调整体系;制定全省劳动合同、集体合同制度的实施规范;审核并发布全省企业劳动定员定额标准;负责全省劳动和社会保险监察工作,依法查处各类违法行为;依照国家制定的企业职工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制度和女工、未成年工特殊劳动保护政策,拟定相关实施办法并监督实施;参与评定国家、省级企业劳动模范;负责政策性安置和调配工作;参与拟定"农转非"政策。  (六)拟定全省企业职工工资的宏观调控政策和措施及工资确定办法;拟定全省最低工资标准的有关政策;拟定全省行业工资收入调节政策和国有企业经营者收入分配政策;发布劳动力市场工资指导价位;制定本省企业工资指导线;审核省属企业的工资总额和主要负责人工资标准。  (七)制定劳动争议处理制度和劳动仲裁的规范、规则;负责协调、指导全省劳动争议处理和仲裁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处理与劳动争议有关的集体上访、罢工和突发事件。  (八)拟定全省养老、失业、医疗、工伤、生育社会保险的基本政策、基本标准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九)制定全省社会保险基金收缴、支付、管理、运营的政策和办法;对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提出审核意见;对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实施行政监督;制定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的管理规则和基金运营机构的资格认定标准;制定社会保障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审查认定有关机构承办补充保险业务的资格。  (十)制定全省机关、事业、企业单位和社会团体补充养老保险、补充医疗保险的政策和补充保险承办机构资格认定标准;审查认定有关机构承办补充保险业务的资格;负责省直单位医疗保险管理、国家公务员医疗补助工作。  (十一)承担全省劳动和社会保险的统计和信息工作,组织建设全省劳动和社会保险信息网络,定期发布劳动和社会保险事业统计公报、信息资料及发展预测报告。  (十二)组织全省劳动和社会保险领域的科学技术研究及成果推广应用、产业发展和宣传教育工作,负责劳动和社会保险领域标准化工作。  (十三)负责全省劳动和社会保险领域的省际、国际业务技术合作与人才交流。  (十四)承办省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第2个回答  2013-09-21
河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 http://www.ha.lss.gov.cn/地址:郑州市政三街四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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