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江县隶属湖南省岳阳市。
1949年,平江县隶属长沙专区。
1952年,平江县改属湘潭专区。
1963年,湖南省增设岳阳专区,平江县改属岳阳专区。
1975年,岳阳专区改名岳阳地区,平江县仍属之。
1986年,撤销岳阳地区,平江县属岳阳市。
平江县位于湖南省东北部,汨罗江上游,东与江西省修水县、铜鼓县交界,西与汨罗市毗邻,南与浏阳市、长沙县接壤,北与湖北省通城县、岳阳县相连。
平江县地貌以山地和丘陵为主。山地占总面积的28.5%,丘陵占55.9%,岗地占5.8%,平原占9.8%。地势东南部和东北部高,西南部低,相对高度1500米。
平江县属大陆性季风气候区,东亚热带向北亚带过渡气候带。年平均气温16.8℃,常年积温6185.3℃。年平均降水量1450.8毫米,雨雪160天。年日照1731小时,太阳辐射平均每平方厘米108.5千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