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文中的“之”字的用法是哪些啊?

越具体越好…


1. 代词
作第三人称代词,可以代人、代事、代物。代人多为第三人称,译作“他(她)(他们)”、“它(它们)”。如: ① 公与之乘,战于长勺。(《曹刿论战》) ② 陈胜佐之,并杀两尉。(《陈涉世家》)③ 肉食者谋之。(《曹刿论战》)
有时也作第一人称,译为“我”。如:太尉苟以为可教而辱教之,又幸矣。(《上枢密韩太尉书》)
2. 助词
(1)结构助词,译为“的”,有的可不译。如:① 予尝求古仁人之心。(《岳阳楼记》)② 小大之狱,虽不能察,必以情。(《曹刿论战》)
(2)结构助词,放在主谓之间,取消句子的独立性,不译。如:① 医之好治不病以为功。(《扁鹊见蔡桓公》)② 予独爱莲之出淤泥而不染。(《爱莲说》)③ 臣以王吏之攻宋也,为与此同类。(《公输》)
(3)音节助词。用来调整音节,无义,一般不翻译。如: ① 公将鼓之(《曹刿论战》) ② 久之,目似瞑,意暇甚(《狼》)③ 怅恨久之(《陈涉世家》)
(4)结构助词,是宾语提前的标志。如:① 何陋之有?(《陋室铭》)② 宋何罪之有?(《公输》)③ 而城居者未知之也。(《满井游记》)
(5)结构助词,是定语后置的标志。如:①居庙堂之高则忧其民,处江湖之远则忧其君。(《岳阳楼记》) ②北顾黄河之奔流。(《上枢密韩太尉书》)
3. 作动词,可译为“到”、“往”。如:吾欲之南海,何如?(《为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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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3-09-19
一般来说,“之”的用法有下面几种:1.“之”字用作指示代词。如:
①“之二虫又何知?”“之”表示“这”,意为“这两条鱼又怎么知道?”
②“是吾师也,若之何毁之?”“之”表示“这样”,意为“(他)是我的老师,像这样(我)又怎么(可以)诋毁他呢?
③“请京,使居之。”“之”代指处所,表示“那里”。
④“见其发矢十中八九,但微颔之。”“之”,此,指陈尧咨射箭十中八九这一情况。
2.“之”用作第三人称代词。这种情况出现得比较多,在课文中屡见不鲜,主要表示“他”、“她”、“它”。如:
①“子曰:‘默而识之,学而不厌,诲人不倦,何有于我哉?’”“之”代指“它”,“默而识之”,意即默默地在心里记住它。
②“桓侯故使人问之”,“之”指代他(扁鹊),意即“桓侯特意派人去问他(扁鹊)”。
③ “行欲至宛市,定伯便担鬼著肩上,急执之。”“之”指代它(鬼),“急执之”意即赶忙把它(鬼)捉住。
3.“之”字用作动词,意为“往,到……去”。如:
①“吾欲之南海,何如?”“之”意为“到……去”,句子的意思是:“我准备到南海去,怎么样?”
②“行不知所之。”“之”意为“到……去”。
4.“之”字用作助词,这种情况比较常见,但笔者以为也最复杂,可以分为下面三种:
⑴“之”用作结构助词,相当于“的”,如:
①“圣人之道,卒于鲁也传之。”意即“孔子的学问,最终是靠不怎么聪明的曾参传下来的”。
②“志士不饮盗泉之水,廉者不受嗟来之食”,两个“之”均是“的”的意思,意即“有志气的人不喝盗泉的水,方正的人不接受侮辱性的施舍”。
⑵“之”字用于主语和谓语之间,取消句子的独立性。如;
①“桓侯曰:‘医之好治不病以为功。’”“之”在这里没有实在意义,用于取消句子的独立性。
②“西蜀之去南海,不知几千里也。”同样,“之”在这里也没有实在意义。�
值得注意的是,这一种用法容易和“之”字用作“的”的时候混淆,应注意区分,以免弄错。
⑶“之”字在句子中只起调节音节的作用,也无实义。如:
①“久之,目似瞑,意暇甚。”“久之”,很久,“之”,调节音节,没有实在意义 。
②“填然鼓之。”在这里,“之”也是单纯调节音节,没有实义。
基本上来说,在文言文中“之”的常见的用法就是上面几种,只要掌握其规律,摸准“之”的用法和意义也是不困难的。笔者将之拾掇成文,以晒笑方家。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2个回答  2013-09-19
一、“之”作代词用
“之”作代词的用法在教材中有很多,如下列加点的“之”字:
1、执策而临之,曰:“天下无马。”(《马说》)
2、名之者谁?山之僧智仙也。(《醉翁亭记》)
3、以其境过清,不可久居,乃记之而去。(《小石潭记》)
4、闻水声,如鸣佩环,心乐之。(《小石潭记》)
5、撤屏视之,一人、一桌、一椅、一扇、一抚尺而已。(《口技》)
6、下视其辙,登轼而望之。(《曹刿论战》)
分析以上例子可以看出,当“之”用在动词的后面,“之”的用法为代词,作它前面动词的宾语。
二、“之”作动词用
请看下面的例子:
1、吾欲之南海,何如?(《劝学》)
2、送孟浩然之广陵(《送孟浩然之广陵》)
3、送杜少府之任蜀州(《送杜少府之任蜀州》)
4、尝与人佣耕,辍耕之垄上。(《陈涉世家》)
分析以上例子,我们知道“之”用作动词也是有规律可循的。动词“之”的后面一般会跟一个地点名词,如例句中的“南海”、“广陵”、“蜀州”、“垄上”;前面有人名或人称代词,如例句中的“吾”、“孟浩然”、“杜少府”,例4中虽没直接出现人名,但很明显是承前省略了陈涉。整个句子合起来应为“某人去某地”的句式。
三、“之”作助词用
“之”作助词的用法比较复杂一些,在初中阶段出现的大致有以下三种:
1、“之”作结构助词“的”解。
如:①见藐小之物必细察其纹理,故时有物外之趣。(《童趣》)
②以残年余力,曾不能毁山之一毛,其如土石何?(《愚公移山》)
③关关雎鸠,在河之洲。(《关雎》)
④小大之狱,虽不能察,必以情。(《曹刿论战》)
⑤公输子之意不过欲杀臣。(《公输》)
⑥寡人欲以五百里之地易安陵,安陵君其许寡人!(《唐雎不辱使命》)
由以上例子分析可知,当“之”后面的一个词是名词(如“趣”、“洲”、“狱”、“意”、“地”)或名词性短语(如“一毛”)时,“之”作结构助词“的”解。
2、“之”用于主谓之间,不译。
如:①甚矣,汝之不惠!(《愚公移山》)
②徐公不若君之美也。(《邹忌讽齐王纳谏》)
③子非鱼,安知鱼之乐?(《庄子与惠子游于濠梁》)
④以天下之所顺,攻亲戚之所畔。(《得道多助,失道寡助》)
⑤先天下之忧而忧,后天下之乐而乐。(《岳阳楼记》)
从这些例子可以看出,当“之”用在一个名词或代词(主语)和一个动词或形容词(谓语)之间时,“之”不译。
3、“之”起调节音节作用,不译。
这种用法,在初中阶段并不多见,如:
①久之,目似瞑,意暇甚。(《狼》)
②辍耕之垄上,怅恨久之。(《陈涉世家》)③④⑤⑥
可以看出,这种“之”多用于时间副词后面,作用为调节音节,不译。
第3个回答  2013-09-19
记得采纳哟~~~(1)〈书〉(代)代替人或事物(限于做宾语):取而代~|反其道而行~。 (2)〈书〉(代)虚用;无所指:久而久~|手之舞~;足之蹈~。 (3)〈书〉(代)这;那:~二虫|~子于钓。 (4)〈书〉(助)用在定语和中心词之间;组成偏正词组。a)表示领属关系:赤子~心|钟鼓~声|以子~矛;攻子~盾。b)表示一般的修饰关系:光荣~家|无价~宝|缓兵~计|千里~外|意料~中|十分~九。 (5)〈书〉(助)用在主谓结构之间;取消它的独立性;使变成偏正结构:中国~大|战斗~烈|大道~行也;天下为公。
第4个回答  2020-0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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