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休精神病人报销的比例是多少

如题所述

2009年,对政策规定范围内的住院费用,城镇职工医保报销比例不低于80%,累计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不低于10万元,城镇居民医保报销比例不低于55%,累计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不低于6万元。2010年,城镇职工医保累计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不低于12万元,城镇居民医保住院费用报销比例不低于65%,累计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不低于8万元;各地要建立健全基金预算管理制度,基金当期结余率逐步降到10%左右,累计结余逐步降到上年度统筹基金支出6个月以内;凡实行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一体化的地区,不再执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政策;城镇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实行实账管理,各地要及时将应划入个人账户资金划入个人账户,进一步扩大个人账户支出范围,个人账户可以供家庭成员统筹用于看病购药、健康体检以及支付住院、门诊医疗费用中个人自负部分(包括“三个目录”以外的医疗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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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3-09-26
退休的话这个要问厂方了,但是精神病人如果已经参加了国家医保的话,只要报特殊门诊或者看病住院,报销比例大概是在80%左右的,国家对精神病人的补贴还是很到位的。我在武汉,不知道您的地方政策是怎么样的,这个还是建议您直接到当地的医院咨询处询问一下。
第2个回答  2013-09-26
1. 在职、退休人员第一次住院起付标准均为1300元,第二次及以后每次住院为650元;2. 普通疾病的住院结算周期为90天,超过90天计下一个起付标准,视为第二次住院;3. 三种特殊病经审批后360天为一个报销周期,只收一个起付标准;4. 精神病人的住院结算周期为360天,在精神病定点专科医院及综合医院精神病房住院,360天内只收一个起付线并减半。5. 当年累计支付超过封顶线(7万)的住院医疗费用,医保大额基金再支付10万元,其中个人负担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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