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纳税人销售旧货的税务处理

某废旧物资回收经营单位(一般纳税人)2012年8月销售废旧物资取得含税销售额104万元,销售自己使用过的轿车2辆,每辆含税销售价格10.4万元/辆,该企业应交增值税为( )万元。
A、
2.4   
B、
15.31   
C、
15.51   
D、
18.13

您的答案:A
正确答案:C

解析:销售自己使用过的轿车,按4%征收率减半征收。应纳增值税=104÷(1+17%)×17%+10.4÷(1+4%)×4%×50%×2=15.51(万元)
这道题不明白。销售旧货不也是按4%的征收率征税吗?

学一下文件就清楚了: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旧货和旧机动车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2〕29号)》中,国家对旧机动车增值税做了新的规定:“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属于应征消费税的机动车、摩托车、游艇,售价超过原值的,按照4%的征收率减半征收增值税;售价未超过原值的,免征增值税。旧机动车经营单位销售旧机动车、摩托车、游艇,按照4%的征收率减半征收增值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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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3-09-28
税率没错 销售固定资产减半征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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