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大学如何获得学士学位

我是自考福州大学工商企业管理本科这个专业,请问在考完所有科目以后,如何才能获得学士学位的证书?福大的招生简章里说“通过主考学位的综合英语和学位课程考核”这句话不是很理解,望知情人士给予一个详细的答案,也有人说是要哪3科学位课程考核的总分要达到210。那请问是具体哪3个科目呢?希望了解这个的给予一个最详细的答案,谢谢!

我打过福大自考办公室的电话咨询,工作人员说只要每科都通过,毕业论文良好就可以申请学士学位,没有要求分数要65分以上。我也是福大的自考生,已经考过6门。哦,我同事说平均分要70分以上应该都差不多就这65-70上下吧,不会差太多的! 祝你成功。 首先你学的是福州大学的自考,也就是你当时报的学校是福州大学,其次就靠考完你要学的所有的科目,每一科在60分以上,再次就是学位课程,你的所有的课程中有三门市学位课程,这三门要考到总分210分,也就是说、这三科每一科最低要考65分,三科加在一起210分,也就是上面说的平均分70,最低65分。最后进行福州大学的论文答辩,申请学位证书,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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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5-08-27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暂行实施办法》、《福建省普通高等学校学士学位授予工作暂行办法》及国家其他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经国务院批准,我校学士学位按照理学、工学、文学、经济学、法学、管理学等相应学科门类授予。  第三条 我校学士学位的授予工作实行学院学位评定委员会、校学士学位管理部门(教务处)、校学位委员会三级管理工作程序。   授予条件  第四条 学士学位的授予应坚持德智体综合素质和能力全面考核的原则,对符合下列条件的我校本科应届毕业生可授予学士学位。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课程学习和毕业设计(论文)表明确已较好地掌握本门学科的基础理论、专门知识和基本技能,具有从事科学研究工作或担负专门技术工作的初步能力。  3.在允许的修业年限内,完成本专业培养方案规定的各项要求,经审核准予毕业的我校本科应届毕业生  第五条 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本科毕业生不授予学士学位。  1、在校学习期间,曾受“记过”及以上的处分。  2、在修业年限内有考试(考查)作弊行为,并经确认。  3、不符合本条例第四条规定的任一条件。  第六条 出现本章第五条1款或2款的情况者,若在受处分(含出现考试作弊行为)后有突出表现,同时毕业时学习总成绩的平均学分绩点排名在本年级本专业前30%内,可由本人书面申请,学院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核推荐,最后经校学位委员会审议通过,可授予学士学位。  第七条 “双学科学士学位”授予的暂行规定。  凡获准修习第二学士学位的我校本科毕业生,在允许修业年限内具备以下条件者,可授予第二学士学位,颁发福州大学印制的第二学士学位证书。  1、已获得第一学士学位的授予。  2、完成第二学士学位培养计划的各项要求,并取得第二学士学位教学计划规定的课程与实践环节的学分数。  3、经重修(或重考)取得的第二学士学位课程与实践环节的学分数未超过第二学士学位教学计划规定的总学分数的三分之一。  4、在修习第二学士学位课程(含实践环节)期间未受“记过”及以上处分或未出现考试(考查)作弊行为。   授予程序  第八条 凡应届本科毕业生申请授予学士学位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向学院学位评定委员会申请。逾期申请者不予补授学士学位。  第九条 学院学位评定委员会对本学院拟授予学士学位的应届毕业生的政治表现、学习成绩、毕业鉴定等逐个按照本细则的相关条款进行初审,然后将初审名单(连同相关材料)报校学士学位管理部门(教务处)复审后提交校学位委员会审批。对审批通过者颁发普通高等教育相关学科门类的学士学位证书。  第十条 学士学位证书遗失不予补发。   其他  第十一条 我校授予独立学院、成人教育学院、自考系列及外单位等本科应届毕业生学士学位事宜,参照本细则另行提出实施办法,并经校学位委员会审议通过后执行。  第十二条 需依照本条例第六条之规定授予学士学位以及在学士学位授予工作中有较大争议的事项,须由校学位委员会全体委员会议讨论并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决定(决议表决通过均需获得到会委员的三分之二赞成票方有效)。  第十三条 本细则解释权归校学位委员会。[1] 
第2个回答  2013-09-14
福州大学成人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授予学士学位工作暂行实施办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暂行实施办法》以及福建省学位办的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几年来我校在实施过程中的实际情况,按照《福州大学授予学士学位工作细则》的有关规定,特制订本实施办法。

一、成人高等教育系列本科应届毕业生学士学位授予条件

1、我校成人高等教育系列(含自学考试)本科应届毕业生学士学位授予条件为: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课程学习和毕业设计(论文)表明确已较好地掌握本门学科的基础理论、专门知识和基本技能,具有从事科学研究工作或担负专门技术工作的初步能力。

3)在允许的修业年限内,完成本专业培养计划规定的各项要求,经审核准予毕业。并且参加由校教务处组织的学士学位课程(一门外国语、一门专业基础课和一门专业课)的考试,成绩合格。

2、在修业年限内有考试作弊行为者,不授予学士学位。

3、在校学习期间曾受“记过”及以上的处分者原则上不授予学士学位,但在受处分后有突出表现者,可由学生本人书面申请,学院学位资格审核小组审核推荐,最后经校学位委员会审议通过,可授予学士学位。

二、学士学位课程的考核

1、大学英语

学生均须参加由校教务处组织的《英语综合能力》统一考试,考试一般在每年的5月进行。

2、专业基础课及专业课

成人高等教育系列(含自学考试)各专业的一门专业基础课和一门专业课作为该专业学士学位课程的认定工作,由校教学指导委员会按照我校相同专业的要求并参考成人高等教育系列(含自学考试)的教学计划予以确定。学士学位课程考试的命题与组织由校教务处主持。考试一般在每年的5月和11月进行。

三、成人高等教育系列本科应届毕业生授予学士学位的工作程序

1、拟申请授予学士学位的成人高等教育系列本科应届毕业生,应在取得毕业资格(以毕业证书落款日期为准)后的一个月之内向我校成人教育学院书面提出学士学位申请。

2、成人教育学院应在学生毕业后三个月之内(自毕业证书落款日期算起)向学士学位管理部门(教务处)择优推荐,并提供学士学位申请者名单及相关申请材料(包括本科专业教学计划、毕业论文成绩决议书、毕业验印申报表、学生总成绩表、工作表现证明等材料)。

3、校教务处对报送的推荐名单进行初步审查,并在一个月内将需参加学士学位课程考核的名单告知学位申请者的推荐部门,并组织安排学士学位课程的考核。

4、成人高等教育系列本科应届毕业生应在申请授予学士学位的一年内通过学士学位课程的考核。

5、学院应组织与成人高等教育相关学科门类的专家组(一般由讲师及以上职称的教师三人组成)对已通过学士学位课程考核的学士学位申请者进行认真审查(重点了解学位申请者通过高等教育某一办学形式完成本科教学应有的各项要求情况以及学术水平),提出是否符合授予学士学位的建议,交学院学士学位资格审核小组审核后报校学士学位管理部门(教务处)复审,最后提交校学位委员会审批。对于审批通过者颁发我校成人高等教育系列相关学科门类学士学位证书。未获通过者不再补授学士学位。

6、授予成人高等教育系列本科应届毕业生学士学位过程中,若发现学位申请者或有关单位有营私舞弊、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出,校学位委员会可撤消学位申请者的申请资格或已授予的学士学位。

四、其他

福州大学授予成人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工作暂行细则补充规定 2005-6-14 0:0 【大 中 小】【我要纠错】   由于成人高等教育的自学考试本科毕业生的教育形式不同,现对成人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工作暂行细则作以下补充规定。  1、参加自学考试的本科毕业生必须达到以下条件:各科成绩及格并且总平均成绩达65分以下上;毕业论文成绩良好以上;英语四级成绩达到规定要求;方可申请学士学位。  2、成绩部门需提供本现学位申请者通过自考形式完成本科专业自考计划应有的各项要求情况(教学计划,毕业生验印申报表)。  3、政治表现应由申请者所在单位和成教管理部门分别出具证明和推荐材料。  4、根据省学位办有关规定,获得推荐资格的学位申请者应通过三门课程考试审核。  (1)、外国语(全省统一指定参加全国大学英语四级考试),要求自考学位申请者必须在自考学习期间参加本校组织的CET—4考试,按省学位办规定的成教成绩控制办理(以毕业当年成绩为据)。  (2)、专业课、专业基础课,由我校教务处组织审核以及考试。  本规定由校学位委员会通过之日起实施。  5、申请时间:毕业后三个月之内提出
第3个回答  2015-08-27
你说的应该是自考吧,你当时报的学校是福州大学,其次就靠考完你要学的所有的科目,每一科在60分以上,再次就是学位课程,你的所有的课程中有三门是学位课程,这三门要考到总分210分,也就是说、这三科每一科最低要考70分,三科加在一起210分,也就是上面说的平均分70,最低60分。最后进行福州大学的论文答辩,申请学位证书,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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