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们擅长用其他社会角色来压迫女性来剥削女性,你是我的妻子,是孩子的妈妈,是老爷子的媳妇,你不做这些琐事,谁来做。
更为可悲的是很多女性赞同这种合理的剥削。婚姻的存在,很大程度上不过是为了找个合理的方式剥削女性。
女性对于婚姻的态度更多的是超我对自我的约束和限制,这个超我绝大部分是社会规定和社会道德层面的态度。
为什么说现代社会的婚姻只是一种交易?
现代社会的婚姻制度始终没有摆脱原始时代对偶制的影子,只是它完全剔除了抢劫妻子的作法,纯粹通过购买来进行,而且它的购买也不像封建时代那样明张目胆的买妾,而是在法律的包装下、在婚姻契约的表层下进行财产交易。
现代社会的婚姻从开始之前就不可能排除利害关系,不可能不做多方面的权衡,不可能纯以情爱为基础来进行。相反,利害、财产、房产才是现代婚姻的基础,而情爱只是附属。婚姻与爱情完全是两回事,婚姻本身就是一种特殊的生意、交易,是一种契约。
为什么说现代社会的婚姻只是一种交易?
《婚姻法》就是两性关系的《合同法》,它只追究登记结婚双方的意愿,而不追究这些意愿产生的原因。在社会看来,两个人只要不是被强迫,只要是志愿而结婚,那便是合法的,至于非强迫性的志愿是出于财产、出于利害还是出于爱情,甚至连道德舆论也不愿意过问这些原因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