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兵家属第一年可领优待金吗

如题所述

是的,在入伍后就可以拿到优待金。优待金,是指依法统筹的用于义务兵家属、革命烈士家属等优抚对象优待的经费。. 优待金按照以支定收、平衡负担的原则,由本省行政区域内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私营企业、个体工商户和城乡居民共同负担,以县 (市、区)为单位实行社会统筹。
扩展资料:上饶市2011年城乡义务兵家庭优待金标准
经市政府同意,我市将执行市民政局根据各县(市、区)2010年城镇职工年平均工资和农民人均纯收入水平测算出的2011年度城乡义务兵家庭优待金标准,确保年底前发放到位。
2011年城镇义务兵家庭优待金标准为:信州区8102元、上饶县8528元、广丰县7056元、玉山县7502元、铅山县6225元、横峰县6757元、弋阳县6899元、余干县6399元、鄱阳县5718元、万年县6435元、婺源县7196元、德兴市8762元、三清山7246元;2011年农村义务兵家庭优待金标准为:信州区4878元、上饶县2996元、广丰县4600元、玉山县4207元、铅山县3729元、横峰县2718元、弋阳县3761元、余干县3339元、鄱阳县3358元、万年县3477元、婺源县3695元、德兴市4405元、三清山3722元。
《军人抚恤优待条例》
 第三十三条 义务兵服现役期间,其家庭由当地人民政府发给优待金或者给予其他优待,优待标准不低于当地平均生活水平。
  义务兵和初级士官入伍前是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职工(含合同制人员)的,退出现役后,允许复工复职,并享受不低于本单位同岗位(工种)、同工龄职工的各项待遇;服现役期间,其家属继续享受该单位职工家属的有关福利待遇。
  义务兵和初级士官入伍前的承包地(山、林)等,应当保留;服现役期间,除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和承包合同的约定缴纳有关税费外,免除其他负担。
  义务兵从部队发出的平信,免费邮递。
  第三十四条 国家对一级至六级残疾军人的医疗费用按照规定予以保障,由所在医疗保险统筹地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单独列账管理。具体办法由国务院民政部门会同国务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财政部门规定。
  七级至十级残疾军人旧伤复发的医疗费用,已经参加工伤保险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未参加工伤保险,有工作的由工作单位解决,没有工作的由当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负责解决;七级至十级残疾军人旧伤复发以外的医疗费用,未参加医疗保险且本人支付有困难的,由当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酌情给予补助。
  残疾军人、复员军人、带病回乡退伍军人以及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享受医疗优惠待遇。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中央财政对抚恤优待对象人数较多的困难地区给予适当补助,用于帮助解决抚恤优待对象的医疗费用困难问题。
  第三十五条 在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工作的残疾军人,享受与所在单位工伤人员同等的生活福利和医疗待遇。所在单位不得因其残疾将其辞退、解聘或者解除劳动关系。
  第三十六条 现役军人凭有效证件、残疾军人凭《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优先购票乘坐境内运行的火车、轮船、长途公共汽车以及民航班机;残疾军人享受减收正常票价50%的优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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