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生工伤了厂里不给鉴定不给治疗怎么办

我爸爸在厂里上班扭到腰了,腰与腿连接的地方断了,现在厂里一直拖着不给治疗,也不给工伤鉴定,我应该怎么办。厂里没签劳动合同,也没有买工伤保险。

建议你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请进行工伤认定,认定是工伤后再进行劳动能力鉴定,并依据鉴定的等级主张赔偿。
工伤医疗待遇
1.医序、康复和辅助器具费用:政策规定范围内的实报实销(社保)
2.伙食、交通、食宿费:市内住院伙食补助按本单位因公出差标准70%发给;转外住院的食宿、交通费按本单位因公出差标准报销(公司)
3.工资、福利及护理费: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不变,停工留薪期不超过12个月,特殊情况经鉴定后,延长期不超过12个月。生活不能自理的,护理费由单位负责(公司)
工伤伤残待遇
1.护理费: 评定伤残等级和护理等级后,按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能自理,生活部分不能自理三个等级,支付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40%、30%(社保,但你的情况可能没有这项)
2.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因伤残等级不同而不同(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4.一次性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时才有的赔偿,这一项因各个地区的赔偿标准不一,点击下面这个链接,在页面的中下部就有了)
http://baike.baidu.com/link?url=wHRhQgjIXVqxv9xDhxukJzspinDyDUVju3RvVxXAyrH8wFhnlGtCAL1jsA5jA9ZVpPUTbxErupEjUvoxTdfSXq
关于伤残待遇中提到的本人工资,规定是这样的:是指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本人工资高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30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300%计算;本人工资低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60%计算。
缴费工资是税前工资(包括加班费、各种补贴等),不是到手工资。停工留薪期的工资发放不是按照这个来的。
具体细节还可以咨询当地社保局12333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13-09-30
你好,如果用人单位自事故发生60内没有申请工伤认定,劳动者或者近亲属可以向当地的劳动局里面的工伤科申请工伤认定。认定时,你自己要收集证明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据。
第2个回答  2013-09-30
首先你需要到劳动和人事保障局申请工伤鉴定。工伤鉴定可以是单位也可以是员工申请的。有没有签订劳动合同没关系。只要你能提供银行工资卡、工资表、考勤表等一切能证明你在工厂上班的证明即可认定为事实劳动关系。工厂没有购买工伤保险用工风险就由单位承担。当工伤认定下来后你就进入仲裁阶段。说白了就是算账。应该给你多少钱。如果工伤认定和仲裁你有异议。可以向当地政府法制办提出复议。如果复议后你觉得还有异议。可以向当地人民法院行政庭提起行政诉讼。吐过行政诉讼败诉你还可以提起民事诉讼。这个程序中两次诉讼都可以上诉的。当然这是极端的。也是你不愿意看到的。你目前做应该的立即向当地劳动保障部门申请工伤认定。工伤认定的四个条件之一都可以认定为工伤。在工作时间、工作地点、因为工作和在工作必经之路受伤都属于工伤。工伤不划分责任的。只有是和不是之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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