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本来要租一个店面,和房东口头谈好7万一年,2013年9月18号预付房租5W元,我是和房东一起去银行把5万现金钱交给房东,然后房东把钱存入他儿子的户头,银行回单在我手上,没有写收条也没有和房东签租房合同,只是有一些口头承诺,由于合伙人不一起做生意了,现在不想租了,和房东谈判想退钱,房东不同意,说在我给他5万块钱的时候房子就是租给我了,说一定要房子再次租掉之后再把钱退我,。9月30号再和房东谈判,房东说只退2万,想咨询一些律师,我能起诉吗?胜算大不大?了解了一下,房子比较难租出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