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王(化名)从两岁起父母离婚!从那以后她就一直跟着她婆婆。生活费和学费一直是她婆婆和幺爸给,照顾也是一直由他婆婆。在这期间她父亲只给过很少的钱。如果用数字记算的话,1000不到,以至她初中都没有上完就休学了!!现在女儿长大了。可以赚钱了!他父亲整天的找她要钱。很是郁闷。。请望各位懂法律的可以从法律的角度帮我解释一下。。。问题1:她有赡养这个父亲的义务吗?她父亲现在再次结婚。也放弃了对他母亲的赡养。同时声称和他母亲(小王的婆婆)断绝关系!而小王现在的想法就是她父亲不赡养她婆婆。以后她就不赡养她父亲,这个种作法,是否合法?当然他父亲这个种作法是不合法。在法律上他应受到怎样的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