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个回答 2013-04-18
出租方只是出租房屋场地,对运营债务和工人工资肯定是没有责任的。
第2个回答 2013-04-18
也许在你们之间实际就是分开租赁的性质,但是对于外人来说承租人就是你一个人,因租赁产生的责任就应当你来承担。至于工人工资这个部分是跟租赁没有关系的,对于工人属于雇佣关系,谁雇佣谁付工资;但是如果你们合伙一起办理了营业执照,你们在法律上就是一个整体,等于是你们共同雇佣了工人,那么他要是跑了,你就得承担支付工资的义务。有不明白的可继续追问或者更多详细情况请登录威海律师门户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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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个回答 2013-04-18
厂房以个人名义承租的,则个人承担与出租方的一切权利和义务。承租方与同伙合股经营,那是承租方内部的事,因此,出租方对承租人同伙不负责任。假如承租人的同伙逃跑,也是承租人与合伙人之间的关系,工人的工资同样是承租人负责。出租人和承租人是租赁关系,只要双方没有违反法律和违反合同约定的条款,就相安无事,出租人只管按规定收房租,承租人只管按规定交房租就可以了。承租人应该与合伙人又签一份合同,共同分担租赁厂房的有关权利和义务。
第4个回答 2013-04-23
以下回答建立在你所有的行为并不违反所签订的租赁合同约定:
1、根据合同的相对性,对于单单签定租赁合同的行为,只对合同签订双方,也就是你跟出租者产生法律效力。出租者只需要对合同约定的以及法律强制规定的事由承担义务,您说的工人工资,甚至工厂运营开销不能对出租者主张。
2、工资以及其他由于工厂运作产生的法律关系、纠纷,应当由你和你的合伙人共同承担。如果营业执照、所有手续都未体现你们的合伙性质,那么由您先对外承担责任,之后再根据你跟合伙人直接的约定,向他追偿他需要承担的部分。
如果合伙人与您直接只是口头协议,那就把他分得公司利润的单据留好当证据。
3、不太明白您说的厂方出问题是什么概念。是说出租方出问题导致租赁合同无法继续履行,从而影响了你们公司的正常运行吗?如果是这样,出租方是有责任的,你可以根据租赁合同约定,提交你方受损失的证据,起诉出租方责任(是你个人起诉,而非公司)。
相关法律法规:
《合同法》第二百一十六条出租人应当按照约定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并在租赁期间保持租赁物符合约定的用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