厂房分租责任问题

厂房原本以个人名义承租,后来,承租房与同伙以合股名义重新做了一份营业执照,但未改变出租合同,但实际上,承租人与同伙是分租性质,请问:出租方是否对其同伙房屋租赁责任?假如同伙逃跑,出租方对工人工资有没有责任?
其同伙属于不同的公司性质,换方之,一个厂房两个公司,开始时,承租人以合股形式拿了营业执照,但其合伙没有办,现在其合伙想办营业执照,因为合伙人没有跟出租方签了合同,是否,不能办营业执照,假如其厂方出了问题,出租方是否承担责任,我们这里懒政,实施一刀切,谁受益谁负责。

事情不复杂,问得复杂
1、合伙人不能办营业执照,因为没有签订租赁合同,也即没有营业地点。
2、“假如其厂方出了问题,出租方是否承担责任”,厂方是不是“厂房”,若厂房出了问题肯定出租方承担责任,因为是你的厂房。若是合伙人公司出了问题,就必然麻烦。
3、出租方原则上只对承租方承担房屋租赁责任,虽然是承租方与同伙合开了公司(称甲公司),但是以承租方个人名义租的。该公司自行对经营活动负法律责任,如果同伙逃跑,出租方对工人工资没有责任,由公司承担责任,具体就是没跑的承租方承担责任。如果承租方与同伙有纠纷,按法律程序解决,分担责任。
4、如果合伙人这个公司(虽然没办执照,暂以乙公司代称),违法乱纪生产经营,如果合伙人逃走,承租方要承担责任,因为相当于是承租方私自将厂房转租给合伙(可能没收到租金,依然在先例使用权),就要承担转租产生的后果。如果合伙是是负债累累,卷款私逃,事情闹大了,出租方也会承担一定责任。这时政府为平息矛盾,会让出租方承担一定费用先行解决部分工资同等棘手的问题,理由就是出租给企业或个人非法经营,也是要承担一定后果的。            5、出租方与承租方签订的合同约定也是重要因素,要看双方的责任条款与免责条款。但无论怎样,出了事,特别是出了大事,承租方要承担主要责任,出租方很难完全置身事外,都要承担一定责任。如果合伙人是经济犯罪,承租方要承担经济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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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3-04-18
出租方只是出租房屋场地,对运营债务和工人工资肯定是没有责任的。
第2个回答  2013-04-18
也许在你们之间实际就是分开租赁的性质,但是对于外人来说承租人就是你一个人,因租赁产生的责任就应当你来承担。至于工人工资这个部分是跟租赁没有关系的,对于工人属于雇佣关系,谁雇佣谁付工资;但是如果你们合伙一起办理了营业执照,你们在法律上就是一个整体,等于是你们共同雇佣了工人,那么他要是跑了,你就得承担支付工资的义务。有不明白的可继续追问或者更多详细情况请登录威海律师门户网站:www.wh-lawyer.com ;有问题也可在威海律师网留言咨询,专业律师必在两个工作日给与回复。
第3个回答  2013-04-18
厂房以个人名义承租的,则个人承担与出租方的一切权利和义务。承租方与同伙合股经营,那是承租方内部的事,因此,出租方对承租人同伙不负责任。假如承租人的同伙逃跑,也是承租人与合伙人之间的关系,工人的工资同样是承租人负责。出租人和承租人是租赁关系,只要双方没有违反法律和违反合同约定的条款,就相安无事,出租人只管按规定收房租,承租人只管按规定交房租就可以了。承租人应该与合伙人又签一份合同,共同分担租赁厂房的有关权利和义务。
第4个回答  2013-04-23
以下回答建立在你所有的行为并不违反所签订的租赁合同约定:
1、根据合同的相对性,对于单单签定租赁合同的行为,只对合同签订双方,也就是你跟出租者产生法律效力。出租者只需要对合同约定的以及法律强制规定的事由承担义务,您说的工人工资,甚至工厂运营开销不能对出租者主张。
2、工资以及其他由于工厂运作产生的法律关系、纠纷,应当由你和你的合伙人共同承担。如果营业执照、所有手续都未体现你们的合伙性质,那么由您先对外承担责任,之后再根据你跟合伙人直接的约定,向他追偿他需要承担的部分。
如果合伙人与您直接只是口头协议,那就把他分得公司利润的单据留好当证据。
3、不太明白您说的厂方出问题是什么概念。是说出租方出问题导致租赁合同无法继续履行,从而影响了你们公司的正常运行吗?如果是这样,出租方是有责任的,你可以根据租赁合同约定,提交你方受损失的证据,起诉出租方责任(是你个人起诉,而非公司)。
相关法律法规:
《合同法》第二百一十六条出租人应当按照约定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并在租赁期间保持租赁物符合约定的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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