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六十周岁以后是否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补交社会保险,有无相关法律规定?

如题所述

  1、你年满60周岁的年月日?你是工人还是干部?你是男还是女?这些你都没有细说,讲讲看。
  2、《劳动法》第100条规定,用人单位无故不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其限期缴纳,逾期不缴的,可以加收滞纳金。电话12333是全国统一劳动监察保障机构咨询、举报、投诉电话。
  3、《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27条 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前款规定的仲裁时效,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者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当理由,当事人不能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申请仲裁的,仲裁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时效期间继续计算。
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但是,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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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3-05-12
你说说的是返聘还是说正式在职员工?如果是返聘的员工,就不能再享受养老保险的。如果不是返聘员工并且没有办理退休手续的,还是需要继续缴纳养老保险的

基本养老保险规定第一条 为了保障劳动者退休后的基本生活,完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国家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退休返聘人员已经进入养老保险的保障范围,所以不需要再缴纳养老保险。他们不能重复享受养老保险。内退人员由原单位缴纳养老保险,需要由原单位出具证明。劳动局稽查人员都了解此项政策,可以提交相关的说明。
补充:社会保险法第十条 职工应当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共同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其他地方法规也有相关的表述,就是职工应该参加社会保险。但是,关于职工是有定义的,国家统计部门对于职工的定义是这样描述的:职工 指在国有经济、城镇集体经济、联营经济、股份制经济、外商和港、澳、台投资经济、其他经济单位及其附属机构工作,并由其支付工资的各类人员,不包括返聘的离退休人员、民办教师、在国有经济单位工作的外方人员和港、澳、台人员。
因此,退休返聘人员不列入职工的范畴,因此,不需要再缴纳社会保险。而且,退休人员是享受保险的,在社保中心数据库中,已经列入退休人员,再缴纳保险也进不了账户。稽查你们单位的人员应该懂得这些常识性的问题。劳动关系和劳务关系的问题网上有很多,我就不多说了。追问

与单位之间没有签订劳动合同,一直未缴纳相关保险,现在还在用人单位上班,已经达到退休年龄了,是否可以申请补交相关保险?

追答

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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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个回答  2017-06-13
只要没有交,任何时候都可以要求补缴;六十岁后,可能补缴不了了。如果社保局回复补缴不了了,那就让单位承担相应的损失(养老金等)。
第3个回答  2017-06-27
六十岁之后不存在缴纳保险,但对于60岁之前的单位没有缴纳的可以向劳动局社保征缴中心举报投诉要求单位缴纳,对于拖欠社保纠纷劳动仲裁是不受理的。
第4个回答  2013-05-12
按目前的退休年龄来说,六十周岁的人必须办理退休手续,如果因为缴费不足而导致办理不了退休手续,则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用人单位给予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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