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公司为一家物业公司,2011年5月时招聘了一名办公室主任,通过了一个月的试用期,正式任命为我公司办公室主任。后又因领导不满意其工作能力,被平级调动至其它项目部,担任项目部经理,在担任项目经理期间,业主多次投诉,反应其管理能力不足,而后再次平级调动至另一个项目部(该项目有项目经理),未安排具体工作,但仍然享受经理级待遇。现公司领导非常不想再留用他,且不想公司利益受损,但决定对该名员工降职处理,该员工拒绝此处理办法,请问,我公司是否有权利对其降职处理,如果不能,哪怎么操作比较好?(最好不要采取赔偿辞退的方法)
对于不能胜任本岗职能的公司管理人员,如何处置才最有效呢,日常采取哪些措施才能避免类似的事件发生,在处理这类人员时应注意哪些问题呢?
求专家解答。
您好,首先谢谢您的解答。但我还想问一下,他之前工作,的确是有很不到位的地方,但当时主管领导并未对他采取处罚,现在收集不到不胜任的证据。自从第二次调动后,他没有了具体工作,现在想从他的工作中找出问题也是比较困难的。第二个是,我们现在已经跟他本人谈过了,他不接受降职这个处理决定,理由就是当初聘任他的就是办公室主任的职位,现在没有这个职位了,可以与他解除劳动合同(其目的就是要赔偿金)
追答1、再困难,收集不胜任证据必须做,而且,一定可以做到,否则,一旦员工反驳,沟通人将无言以对。而沟通前,相关主管必须就证据、处理意见等沟通达成一致,断绝讲情托关系的后路
2、平级调动后过了多长时间?为何不安排工作?期间,员工有何表现和反馈?
您说的很对,收集证据很重要。我明天试图去找有关部门做一下这个事。
平级调动有二个多月了,是所在部门自己做的,人事部门事先不知道,知道时正处在解聘人事部门经理这一意绪乱时期,所以没有人过问。员工本人没有反应,目前的工作理好啦,他享受着经理级的待遇,却什么责任都不承担,什么工作都不做,我想他本人也不会有什么反应的。
这样来说,本身就是一条证据:责任意识不强,主动性不强,两个月对企业没有做出贡献。对于这一段时间也要搜集证据——
辅助证据可以搜集:他这段时间的考勤、请假、出差等情况;意见反馈;等。
主要证据可以收集:这段时间的工作输出。
对此员工或许会有反驳。此时,可以接纳其对企业处理不善的意见,表示改进,但同时也要拿出公司对其经理职位的要求(应该会有),提出质疑,要求他解释这段时间做了什么?回答后,就势拿出原来的证据,进行针对性的不胜任说明——这不是企业对员工,特别是经理的要求!他这些做法都是不胜任的,需要改进的,例如,即便企业暂时没有顾及,一个经理的岗位总是可以做出很多事情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