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家60年被政府占用的房子现在可以要回来吗?我们有土地证及房产证。如果可以要走什么程序呢?

如题所述

原则上,只要不是在解放时被没收占用的,都应该归还。
针对文革时期被占用的,文革结束后都是要求归还的,当时还有一条原则,就是有物的还物,没物的赔钱,没钱没物的必须打招呼。
你是否有相对应的身份归口单位,比如属于侨胞侨属,那可以找侨联,统战部等,法律途径现阶段只可能是辅助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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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3-05-05
如果你不是华侨、侨胞,那么我的看法是要不回来了。

在80年代土地法实施后,曾经要求大家重新登记,如果当时没有重新登记,而被其他单位或个人登记了,那么你是拿不回来的。本回答被提问者和网友采纳
第2个回答  2013-05-05
这个在每个地方有不同的政策,在上海可以要求在公私合营中被政府无偿占用的定性为民族资本的不动产,包括房产、工厂等,给予补偿。如果当时定性为官僚资本就没办法了。
你的情况可以咨询一下当地的信访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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