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四条,请帮忙解释一下。

第二十四条 行政机关的同一具体行政行为涉及两个以上利害关系人,其中一部分利害关系人对具体行政行为不服提起诉讼,人民法院应当通知没有起诉的其他利害关系人作为第三人参加诉讼。

行政机关的同一具体行政行为是指什么样的情况,比如?(举一个加10分)
利害关系人怎么解释?
举个案例的更佳。

比如行政机关出台一项规定电动车必须上牌照,一个城市的电动车不计其数,不能确定对多少人有约束力,这就是抽象行政行为。反之,如果你超速被罚款了,这一行政行为只对你一个人产生了影响力,即行政行为的对象是特定,这就是具体行政行为。
利害关系人是指受到行政行为直接、现实影响的当事人(所谓当事人就是身当其事吗),不包括间接的、精神损失等追问

什么是同一具体行政行为请解释一下。

追答

“同一具体行政行为涉及两个以上利害关系人” 也就是说: 一个具体行政行为同时影响到了数个当事人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13-05-05
“同一具体行政行为”就是指同一个具体行政行为。第二十四条指的是,同一个具体行政行为有多个行政对象的情况,就是通常指的一对多。因为一般来说,一个具体行政行为可能只有一个行政相对人,即一对一的情况。利害关系人是指与该具体行政行为有法律上的利害关系的人。
第2个回答  2013-05-04
比如拆迁的行为,牵涉到的对象有多个,一部分不服的可以提起行政诉讼,那么应当通知其他人作为第三人来参与诉讼。追问

你指的事拆迁一户人家,是家里有一部分不服的可以提起行政诉讼,那么应当通知家里的其他人作为第三人来参与诉讼。

还是指拆迁多户人家,其中几户的可以提起行政诉讼,那么应当通知其他户作为第三人来参与诉讼?

房屋征收决定应该算吧?拆迁是许可证应该不算具体行政行为。

追答

拆迁是一种具体行政行为。

相似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