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是什么?第六十七条第一款是什么?

如题所述

第一百三十三条 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第六十七条 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   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的,以自首论。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19-11-28
一百三十三条是交通肇事罪犯罪及其处罚规定。六十七条第一款是自首的概念及处罚原则。1自动投案。2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3必须接受审查和追诉。
第2个回答  2013-05-06
一百三十三条是交通肇事罪。第六十七条第一款是自首
相似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