辞职了,公司扣社保的问题

我在重庆某公司三月份辞职,公司说一月份和二月份的社保都要自己交,算下来我可能要出1500元左右,买的是1350元的基数。想问下了解的朋友,是否该自己承担费用,费用合理吗?

《劳动法》第72条规定:“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障,缴纳社会保险费。”《劳动合同法》第17条也把社会保险列为劳动合同的必备条款。自己作为劳动者,公司应当依法履行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法定义务,现公司要求返还无法律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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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3-04-14
在职期间的保险应当公司承担,不应当你个人承担除非是个人承担的部分。
第2个回答  2013-04-14
只要你还没正式离职,公司依法仍应当为你购买社保。如果公司停买社保,可以要求公司支付经济补偿金。
第3个回答  2013-04-15
您好,这当然不合理的,你还在 职公司就必须要承担,你可以找当地劳动局了解详情。
第4个回答  2020-01-09
辞职后,如果单位没有再给你加金(通常都不会再加的,因为你已经不是该企业的员工了),那么社保就暂停了,如果要就医,那么只能用医疗卡里的已经存在的费用。等你再交纳社保时,就可以继续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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