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发商销售地下室,即合理也合法,因为首先国家对地下室的使用权问题,在法律层面还是个空白区,也就 是说法律对方面的问题没有出台相关条律,所以他是合法的,因为法律没有规定地下室是地上建筑全体业主的财产,也没有规定地下室是不能用来出售的,以法无明文规不可为之行为皆为合法之行为,可以说出售地下室是合法的,说其合理,是因为建造地下室是要付出成本的,如果地下室不能用来出售,那么那个房开还会去向地下室呢,这样一来,房开要么选择仅满足人防要求来建地下室,要么选择交纳异地建人防费从而不建地下室,这样一来带给业主的不利之处,停车位少了,业主估计没地方停车了,
出售或出租合不合理,要看有没有付出成本,二有没有给他人带来损失.
如果购买是有产权的,但是没有产权证的,因为地下室在算容积率时是不计算建筑面积的,房管部门也没有要求办产权证,并且个人以主还是不要产权证的好,大都没有产权证,你买了,别人也不会抢走,产权还是购买者,非要办产权证,除了要交一笔这费那税外,对开发商,对业主一点好处也没有,可以说百害而无一利.(产权与产权证是二个不同的概念吧)
小区楼层下的地下室,有二个功能,一是战时做人防用,二是平时当地下车库,当然也可以用来作储藏室,
本人非法律专业人员,以上是个人的观点,仅供参考.
还有要说明的是,建地下室成本也是挺高的,单就地下室建造成本来,在浙江省,估计要3-5千/平米,一个车位,一般是2.5*5米,这样就有12.5平方米啦,加上通道,这么也得20平方米,其成本至少也得6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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