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公司收到一笔项目资金,这笔资金由财政局划给我公司,再由我公司支付给B公司,那这笔资金如果做账?

我公司收到一笔项目资金,这笔资金由财政局划给我公司,再由我公司支付给B公司,那这笔资金如果做账?这笔资金可以不开发票吗?可以代收代付不?如何做分录啊?资金已经入账了,不过要过一段时间再支付给B公司,要怎么做啊?先在这里谢谢老师了

首先,财政拨给你们的项目资金是做什么的?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应当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相关资产使用寿命内平均分配,计入当期损益。但是,按照名义金额计量的政府补助,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按应收或收到的金额
借:其他应收款 或 银行存款
贷:递延收益
使用寿命内分配递延收益
借:递延收益
贷:营业外收入
再由我公司支付给B公司?
政府补贴款不允许转给他人(第三方)。
这笔资金可以不开发票吗?
政府补贴款不用收款单位开票,补贴时会有一个类似通知的文件,作为原始凭证
可以代收代付不?
不可以。政府补贴款要求很严格的,检查也很严,不能由他人代收和挪作他用,除非是补偿企业已发生的损失,可以由企业自行处理。追问

如果是专项资金呢?

追答

专项资金就更不可以转给第三方了。
如果最终形成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
借:银行存款
贷:专项应付款
项目完成后,相关成本转资本公积
借:专项应付款
贷:资本公积

如果是费用性补贴
借:银行存款
贷:营业外收入
费用性补贴由企业支配。但你们要交所得税。

追问

因为这专项实际上有B公司参与,费用有部分要付到B公司啊,那怎么办可以少缴税呢

追答

B公司参与可以作为费用支付,直接计入项目成本。等于是外包。但不能全额转到B公司,主要的账务处理还要在你们这儿。
与资产相关的专项款收取和使用都不涉税啊,不知你问的少交税是什么税?费用性补贴才涉及所得税。

来自:求助得到的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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