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经贸委、
国家计委、财政部、
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中小企业标准暂行规定的通知》,具体标准如下:
企业类型 企业从业人员
营业收入 资产总额
大型企业: 2000人以上 3亿以上 4亿以上;
中型企业: 2000人以下 3亿以下 4亿以下;
小型企业: 10-30人 50万-600万 50万-2000万;
微型企业: 小于以上标准;
根据各行业不同,小型企业划分标准略有差异,以上数据大致包含划分的范围。
中小型企业或中小企业,简称中小企,是指在经营规模上较小的企业,雇用人数与营业额皆不大,此类企业通常是由单一个人或少数人提供资金组成,因此在经营上多半是业主直接管理而较少受外界干涉。
制造企业的特征:
〔1〕制造企业是以盈利为目的的经济组织
制造企业作为经济组织,必须追求经济效益并获取盈利,盈利是企业生产经营活动取得成果的体现,也是企业生存和发展的基础,它有别于政权组织的公安、检察、法院,有别于机关,还有别于事业单位的学校、医院等。
〔2〕制造企业是从事工业生产经营活动或提供工业性劳务的经济组织.
〔3〕制造企业是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独立核算的商品生产者和经营者
制造企业作为经济组织,必须拥有一定的人力、物力、财力资源,还必须拥有充分的独立经营自主权,包括资产的处置权和产品的生产销售权等。在
计划经济体制下,企业只是国家政部门的附属物,不是真正意义上的企业。在
市场经济条件下,企业必须是商品的生产者和经营者,是市场交换的主体。
〔4〕制造企业是具有法人资格的经济实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