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无所谓盖不盖骑缝章吗?
因为乙方是个人不是公司的意思?
如果要盖是2份一起盖而不是分开盖?
这个哪里可以看到最官方的解答?
谢谢您。
没有官方的解答,多年来,从要去劳动部门鉴证到现在不需要鉴证,都从来没有去盖什么骑缝盖。劳动者从来都是站在比较弱势的一方,单位永远是强的一方。如果出现劳动争议,申请仲裁也好,规定是单位举证的,员工只要提出要求即可。到目前为止,还没有遇到员工去更改或者偷换合同内容的。
劳动合同法中说得很清楚:合同一式二份,双方签字有效,双方都保留了一份合同,如果出现不一致的,完全有办法去解决。
一般都是单位对员工的问题,员工做假要反诉单位,难。
同时,仲裁一般都是劳动纠纷的终结终裁。
当然,随着社会的发展,你老当一点也是好的。
但是,如果员工有心做假的,建议去当地劳动部门备案是最好的,就算万一出现劳动纠纷,劳动部门的原始备案是最好的证据,由劳动部门出示的备案,不管是仲裁还是法院都应会采信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