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解答,关于遗产继承

46.吴大爷2005年3月因病去世,生前未曾立下遗嘱。吴大爷有一亲生儿子甲,一亲生女儿乙。乙早在2002年因车祸身亡,其后女婿丙一直与吴大爷共同生活,照顾其起居,尽了主要赡养义务。吴大爷还有一名养子丁,丁很早就因工伤丧失了劳动能力。
  问题:(1)什么是法定继承?
  (2)依我国继承法规定,甲、乙、丙、丁分别是否有继承权?
  (3)本案中,遗产在有资格的继承人之间是否应等额分配?为什么?

1、法定继承就是在当事人没有遗嘱留下时,依据法律规定对遗产进行分配的一种方式。

2、甲、丙、丁均有继承权。乙已经身故,无权继承。

3、继承法规定:
3.1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法所说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3.2 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岳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3.3 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故,(3)的答案应为:对丁应予照顾;丙可以多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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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3-07-26
(1)法定继承是为了区别遗嘱继承,继承人依据法律相关规定来继承被继承人的遗产
(2)甲、丙、丁可以继承,乙已经死亡,不能继承
(3)不是等额分配的,丁因为丧失了劳动能力,可以多分
第2个回答  2013-07-26
1、法定继承就是被继承人没有立遗嘱,其继承人按法律规定来继承;
2、有继承权;
3、法定继承就是等额分配,但是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对继承人以外的依靠被继承人扶养的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人,或者继承人以外的对被继承人扶养较多的人,可以分配给他们适当的遗产。
第3个回答  2013-07-26
1、法定继承是指在被继承人没有对其遗产的处理立有遗嘱的情况下,由法律直接规定继承人的范围、继承顺序、遗产分配的原则的一种继承形式。

2、依据继承法的规定,甲、丙、丁有继承权;因乙先于其父死亡,故乙不存在继承;丙因赡养岳父,而享有继承权。

3、不应当等额分配,应当照顾无劳动能力的丁。
第4个回答  2013-07-26
1,法律规定享有继承权的人依法继承,叫做法定继承。
2,吴的亲生儿子甲,养子丁享有法定继承权,女婿丙尽了主要赡养义务可以享有继承权,丁的子女可以代位继承。
3,丁很早就因工伤丧失了劳动能力;女婿丙尽了主要赡养义务二人可以适当多分一些。
个人见解,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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