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教,社保可以同时在两个省份都交吗?

请问各位专业人士,我的情况比较特殊,原单位在西安,2000年下岗去了新疆,现在一直在新疆的一个公司打工,原西安的单位一直按最低工资给我交社保,我最近上网查了一下,从06年开始我的缴费记录上只有个人的部分,没有单位部分,而且2012年只交了5个月,可能是单位根据政策办过什么手续吧,我想问两个问题:1、原单位这样给我们交费对我们以后的待遇有什么影响2、按最低工资标准交的很少,会影响我们退休后的工资,我现在能不能补交一部分3、能不能在现在我上班的新疆让这边的单位从现在开始再给我交一份,等我退休时转回西安与西安的帐户合并。我现在的工资要比西安的最低工资高许多,交的多些,将来可以多拿点退休金吧,要不然退休后生活质量会降低太多。谢谢,请高人指点我怎么做比较好

社保系统会共享数据,一个人不得同时在不同地方购买社保的。

社保的缴纳可以分成个人全部缴纳以及公司和个人按比例缴纳,而一般来说有公司缴纳的话,是在工作所在地缴纳的,如果是个人全部缴纳的话,可以在户口所在地缴纳。
社保每人只能参保一份,由于参保是通过本人身份证号码参保的,一个身份证只能缴纳一份,所以重复身份证号码的情况下是无法办理参保的,也就是说即使是换城市工作,也不能重复缴纳。而且即使交了两份社保,也只能享受一份的报销。
并且每个地方社保的缴纳标准不一样,所以目前来说社保是不能全国通用的,一般来说本地缴纳的只能在本地消费或报销。
社保中因为失业保险、生育保险和工伤保险是由公司缴纳的,不能提取也不能转移,而养老保险、医疗保险是可以异地转移的。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19-02-28

不可以在两个城市同时交社保。

每个公民只能有一份养老保险。因工作调动等原因,养老保险关系的转移、接续、享受退休待遇都是每个公民的基本权利。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规定,用人单位应当自成立之日起三十日内凭营业执照、登记证书或者单位印章 ,向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十五日内予以审核,发给社会保险登记证件。

用人单位的社会保险登记事项发生变更或者用人单位依法终止的,应当自变更或者终止之日起三十日内,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变更或者注销社会保险登记。

扩展资料:

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民政部门和机构编制管理机关应当及时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通报用人单位的成立、终止情况,公安机关应当及时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通报个人的出生、死亡以及户口登记、迁移、注销等情况。

个人跨统筹地区就业的,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随本人转移,缴费年限累计计算。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基本养老金分段计算、统一支付。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2个回答  推荐于2018-06-14
在两个省同时交是可以实现的,但是社保福利不可同时享受,即便同时交也只能享受其中之一,纯属白花钱,还是把原来的停了,再上新的吧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3个回答  2013-07-20
西安暂停,新疆接续,累计最低缴费年限15年,待到龄后两个账户合并,办理退休手续。
第4个回答  2019-07-31
可以,只要跨省区你缴纳就不会有人阻止你。但是,到了你需要合并时,按规定你必须重叠时间段缴纳的部分放弃一份,经济损失个人承担。
法律规定同一个人终身只允许享受一份养老保障,重复缴纳也不行。
相似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