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别如下:
1、性质不同
前者含有人民法院行使审判权的性质,后者则是当事人在诉讼中对自己诉讼权利和实体权利的处分。
2、参加的主体不同
前者有人民法院和双方当事人共同参加,后者只有双方当事人自己参加。
3、效力不同
根据法庭调解达成协议制作的调解书生效后,诉讼归于终结,有给付内容的调解书具有执行力;当事人在诉讼中和解的,则应由原告申请撤诉,经法院裁定准许后结束诉讼,和解协议不具有执行力。
扩展资料:
民事调解的适用范围
一、关于调解的适用范围
诉讼调解,是指各级人民法院在审理民事案件程序中,在审判人员的主持下,对争议各方进行疏导规劝,促使其就民事争议通过自愿协商,达成协议的活动,又是人民法院审结案件的方式之一。
诉讼调解作为《民事诉讼法》一项基本原则,在民事诉讼中具有广泛的适用性。根据《民事诉讼法》第9条、第155条,《民诉意见》第201条的规定,调解适用第一审普通程序、简易程序,第二审程序和审判监督程序。
《若干规定》第2条用列举和概括的方式,规定了除6类案件不适用调解外,其他案件均可以调解。这6类案件是:特别程序、督促程序、公示催告程序、破产还债程序案件,婚姻关系、身份关系确认案件,以及其他依案件性质不能进行调解的民事案件。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调解
区别如下:
1、性质不同
前者含有人民法院行使审判权的性质,后者则是当事人在诉讼中对自己诉讼权利和实体权利的处分。
2、参加的主体不同
前者有人民法院和双方当事人共同参加,后者只有双方当事人自己参加。
3、效力不同
根据法庭调解达成协议制作的调解书生效后,诉讼归于终结,有给付内容的调解书具有执行力;当事人在诉讼中和解的,则应由原告申请撤诉,经法院裁定准许后结束诉讼,和解协议不具有执行力。
扩展资料
适用于开庭前条件的范围:
1、婚姻家庭纠纷和继承纠纷。这类纠纷的当事人关系紧密,伦理性强,发生纠纷之前大多数都不是以法律规则为行事准则,而是道德伦理居多,同时对此类纠纷的处理结果通常会产生较广泛的引领示范作用,以调解处之社会效果较好。
2、宅基地纠纷和相邻关系纠纷,此类纠纷适用先行调解程序的原因基本与前一种纠纷相似。在此,规矩不是法律,规矩是“习”出来的礼俗。 故熟练运用习俗就使协商化解纠纷变得可能。
3、合伙协议纠纷。合伙是典型的因长期经济合作形成的关系,当事人对未来关系的期待是将这类纠纷纳入先行调解的案件范围的主要原因。
当然,这类纠纷中当事人也有可能并不打算继续这种“人合”关系。但是不与当事人接触,一般无法知晓当事人对未来关系的打算,所以先行将这类纠纷一概纳入调解的程序中,如果当事人表示反对,立即结束先行调解程序,转入立案审判程序。
4、劳务合同纠纷和交通事故引起的权利义务关系较为明确的损害赔偿纠纷。这两类纠纷通常易于查清事实,厘清争议焦点,及时快速的解决纠纷并履行到位是当事人尤其是劳动者一方和交通事故受害人的迫切要求。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法院调节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诉前调解
区别如下:
1、性质不同
前者含有人民法院行使审判权的性质,后者则是当事人在诉讼中对自己诉讼权利和实体权利的处分。
2、参加的主体不同
前者有人民法院和双方当事人共同参加,后者只有双方当事人自己参加。
3、效力不同
根据法庭调解达成协议制作的调解书生效后,诉讼归于终结,有给付内容的调解书具有执行力;当事人在诉讼中和解的,则应由原告申请撤诉,经法院裁定准许后结束诉讼,和解协议不具有执行力。
扩展资料:
二者的适用情况
1、庭前调解就是还没有进入到开庭程序,如果调解成功,就是为了方便诉讼,如果庭前达成调解,变可以适用简易程序直接打一个调解协议或者制作调解笔录了,或者原告直接撤诉。
2、开庭调解就是正常走庭审程序,首先宣读法庭纪律,然后进行法庭调查、法庭辩论,最后进入法庭调解程序。
3、如果案情比较简单,而且双方矛盾较小则使用庭前调解。开庭调解则是必须的程序,是双方当事人经过开庭审理后,都有和意且案情已大致查清的情况下进行的。
参考资料来源:中国法院网-庭前调解的现实意义、存在问题及对策
本回答被网友采纳庭前调解就是还没有进入到开庭程序,如果调解成功,就是为了方便诉讼,如果庭前达成调解,变可以适用简易程序直接打一个调解协议或者制作调解笔录了,或者原告直接撤诉。
开庭调解就是正常走庭审程序,首先宣读法庭纪律,然后进行法庭调查、法庭辩论,最后进入法庭调解程序。
如果案情比较简单,而且双方矛盾较小则使用庭前调解。开庭调解则是必须的程序,是双方当事人经过开庭审理后,都有和意且案情已大致查清的情况下进行的。
庭外和解在开庭前后都可以进行,前提是双方达成合意;法院调解在开庭前,开庭审理时,做出终审判决前都可以进行。法院调解是法律规定的一项必要程序。
扩展资料:
《民事诉讼法》第89条规定:
第九十七条调解达成协议,人民法院应当制作调解书。调解书应当写明诉讼请求、案件的事实和调解结果。
调解书由审 判人员、书记员署名,加盖人民法院印章,送达双方当事人。
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即具有法律效力。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二条是关于判决与调解关系的规定
概括为当调则调,当判则判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二条 法庭辩论终结,应当依法作出判决。判决前能够调解的,还可以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应当及时判决。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民事诉讼法
本回答被网友采纳庭前调解与开庭调解的区别:
如果案情比较简单,而且双方矛盾较小则使用庭前调解。开庭调解则是必须的程序,是双方当事人经过开庭审理后,都有和意且案情已大致查清的情况下进行的。
联系是:法院调解在开庭前,开庭审理时,做出终审判决前都可以进行。法院调解是法律规定的一项必要程序。庭前调解与开庭调解都是法庭调解的一种,只是发生的诉讼过程中的时间不同。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89条规定: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即具有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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