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时工在单位受伤,单位不管,去劳动局申请工伤认定不受理,应该怎么解决?

临时工在单位受伤,单位不管,去劳动局申请工伤认定不受理,应该怎么解决?单位说理我自己也有责任,如果到法院打民事官司回划分责任吗?

需要先申请劳动仲裁确认劳动关系,证明你是在工厂上班,再申请工伤认定,临时工享有正式员工福利。

首先,《劳动合同法》第2条规定: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与其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依照本法执行。因此,武某虽然没有所谓的正式编制,但其与单位间已经构成了劳动关系,属于单位的一名劳动者。

劳动部办公厅《对<关于临时工等问题的请示>的复函》(劳办发[1996]238号)规定:《劳动法》实施以后,所有用人单位与职工全面实行劳动合同制度,各类职工在用人单位享有的权利是平等的。

因此,过去意义上相对于正式职工而言的临时工名称已经不复存在。用人单位如在临时岗位上用工,应当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并依法为其缴纳各种社会保险,并享受有关保险福利待遇,但在劳动合同期限上可以有所区别,单位领导所谓“临时工”不享受正式工福利待遇的说法已没有法律依据。

《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第2条规定: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等单位的职工连续工作1年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单位应当保证职工享受年休假。国家制定带薪年休假条例的目的是为了平等保护各类职工的休息休假权利,充分调动广大职工的工作积极性,条例对各类用人单位实行广覆盖,因为休息权是我国宪法规定的公民权利。

所以劳动者应当平等享有,武某作为单位的一名劳动者,完全有权享受年休假。

扩展资料:

1、劳动仲裁不受理,如果对仲裁不受理不服的,可以向法院起诉;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五条【劳动争议处理的基本程序】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

3、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4、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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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8-11-08

1、从2008年的劳动合同法下发后,企业就不会有临时工一说了。故法律上不存在临时工一说,你的这种情况是属于正式合同工。


2、工伤认定的前提是要有劳动关系的证据。所以你现在第一步的工作是去当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确认劳动关系的仲裁,证明你为该单位的员工。等仲裁书下来以后你再去申请认定工伤。


3、申请认定工伤是有时间限制的,期限为一年。所以你应抓紧时间解决这件事情。

扩展资料: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前提条件是“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是两个必须同时具备的条件,同时还得是“因工作原因”而受到的负伤、致残或者死亡。事故伤害是指职工在劳动过程中发生的人身伤害、急性中毒事故等类似伤害。】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工作时间前后”是指非工作时间内,其目的必须是从事预备性或收尾性工作,比如为启动机器做准备工作,或者关闭机器后收拾与工作有关的机器、工具等。】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必须同时具备,并且必须是在履行本职工作,这里受到的伤害是“非工作原因”,是来自本单位或者外界的 “暴力、意外等”所致。】

(四)患职业病的。【即指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经济组织的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等因素而引起的疾病。】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因工外出期间”含因工出差以及因工临时外出办理业务等,同时必须是在发生事故时正在履行工作职责,即因工作原因外出,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时下落不明。】

(六)职工在合理时间内往返于工作地与配偶、父母、子女居住地的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发生事故的,亦可认定为工伤。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最高院关于工伤认定的司法解释(2014年9月1日起施行)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这是一条法律上的兜底条款规定,由于工伤事故的复杂性和不确定性不仅需要专门的法律、行政法规的规范性强制性规定,也需其他法律法规做出相应调整,对于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也应当纳入本条例调整的工伤范畴中。】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视同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工致残,已取得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六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

(一)因故意犯罪;

(二)醉酒导致伤亡的;

(三)自残或者自杀的。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务合同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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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个回答  2015-08-27
  1、这种情况,需要先申请劳动仲裁确认劳动关系,再申请工伤认定。
  2、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认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时可参照下列凭证:(一)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二)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三)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四)考勤记录;(五)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因此,劳动者或劳动保障部门可以从以上方面去证明或认定。司法实践中,还可以用公司业务往来的文件,录音证据等来证明劳动关系。
第3个回答  2013-07-23
从2008年的劳动合同法下发后,企业就不会有临时工一说了。因此,不论任何情况的用工,要么是合同制用工(应该有劳动合同),要么是劳务用工。
劳务用工一般是指超过法定退休年龄的人员或者不是全日制的人员。这类人员的工伤一般是依据民法等由法院受理的。
劳动合同制的职工工伤才是由劳动局认定的。
第4个回答  2013-07-23
临时工发生工伤事故,应首先向当地社保机构申请工伤鉴定,如果被认定为工伤的话,雇佣方应该负责全部医疗费和医疗期间的工资。劳动局不受理是不对的 可以告他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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