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子交房需要本人去,但非必须,本人去办理收房手续可以避免掉很多不必要的风险,但如果业主有事无法自己去办理的话,也可以委托相关人员来帮忙办理。但是房屋产权的所有人要跟被委托的人签好委托合同,这样具有一定的法律效力,而且在委托的时候,也会更加合法、合理。
1、在预订交房日期以前,业主会得到由开发商传出的书面形式的收房通告(接到的情况下情绪一定很兴奋的捏),在通知单里边会告之你在承诺的时间内对房子开展工程验收工作交接。
2、业主应当依据买房合同承诺的规范对房子的工程施工质量及配套设施一一开展工程验收,并搞好纪录,与此同时不必忽略对房子产权是不是明确开展核实。工程验收时,开发商应积极向买房者提供建设工程项目产品质量检验达标单及新创建商住楼房地产业所有权证。
3、不必忘记了让开发商给予《住宅质量保证书》及其《住宅使用说明书》。
4、由专业招待工作人员陪伴一同验房并填好《房屋验收情况表》。如发现问题,开发商要对业主明确提出的合理要求开展整顿到业主令人满意才行。在这段时间产生的一切花费由开发商担负,此外从而产生的推迟交房,开发商要负责所有的合同违约责任。
5、签定《商品房实测面积结算补充协议》。
6、开发商向业主交付房间门锁匙。
7、申请办理完以上办理手续后,出具《办理入住手续通知单》。执此单在物业管理公司开展业主备案。
在开发商交房时,业主们要留意以下几个方面:
1、在验房以前,假如开发商规定缴费或者签定文档,那业主一定不可以同意,不然在验房时业主发觉产品质量问题,就只有自身付费处理。
2、若开发商明确提出公司产权证,业主是可以回绝的,由于产权证业主彻底可以自已办,假如交到开发商,那业主还需要给开发商交代理费。
3、验房中所看到的产品质量问题一定要黑底白字写在纸张上,不可以轻信开发商的书面服务承诺,而且在住房问题的后边,还需要注明开发商服务承诺的处理时间,那样业主才不容易在开发商无期限推迟以后束手无策。
4、收房时需要细心检查的文档:房地产开发商务必己经获得《建筑工程竣工备案表》,这也是国家强制规定的;“质量检测报告”和“使用手册”,这也是建设部《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中规定的,如今交房时开发商都应给予。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