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中 我的车只买了交强险对方死亡 我次要责任对方主要责任 保险应该有11万 我应该赔多少

1。责任书还没下 就开始谈丧葬费家属要2万5合理吗 我还是按责任比例赔付呢
2。我买的保险金额11万为什么就是被死亡赔偿的总额减掉 余下的部分才和对方按责任赔付呢
3。车子正常行驶中 《农用车 超载》对方摩托车反方向行驶违规 走快车道 不明原因摔倒人划过双黄线直接划入货车后轮压死 货车应该有多大责任呢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的规定,对方的损失首先由你的交强险赔偿,交强险的伤亡赔偿限额是11万元,医疗费限额是1万元,如果对方的死亡赔偿数额超过11万元,超过的部分你承担30%的责任就可以了。你的过错较小,应当是承担次要责任,具体责任比例以交警队的事故认定为准,对事故认定不服,可以在收到认定书3日内申请复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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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7-06-14
交强险规定,死亡伤残11万,医疗1万,财产2000,分项赔付限额的,此次事故你次责,在交强险中只要存在责任就需要赔付的,不会根据责任划分来比例赔付,交强险赔付完后剩余部分根据责任赔付,同时较强险死亡伤残限额中包含丧葬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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