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政府办公厅文件具有法律效力不?如果村集体不执行,是否可以请求法院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规范农民集体所有土地
征地补偿费分配和使用的意见

豫政办 〔2006〕50号

各级政府部门的规范性文件都是具有法律效力的,可以成为法律依据。如果村集体不执行,可以视具体情形去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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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8-12-06
我认为:省政府办公厅是内部机构,不是行政主体,不能对外以自己的名义实施行政行为,而应经省长签署、以省政府名义发布规范性文件。
第2个回答  2013-08-12
不可以!

省政府文件具有法律效力。但村集体属于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直接起诉村集体于法无据。请先就村集体不履行上级文件为由,去乡政府进行处理。乡政府出具了支持或者不支持的决定之后,以乡政府文件提起行政诉讼。
第3个回答  2013-08-12
只要不与上位法相违背,就具有法律效力的。如果据此产生争议,可以向法院起诉,然后等判决生效后申请强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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