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朝有多少个省,分别是什么?

在被挂分掉150万平方公里之前,清朝有多少个省分别是什么?

1759年(乾隆二十四年)清朝统一全国后的疆域是:北起蒙古唐努乌梁海地区及西伯利亚,南至南海,包括“千里石塘、万里长沙、曾母暗沙”(今西沙群岛、南沙群岛等岛礁,西南达西藏的达旺地区、云南省的南坎、江心坡地区等缅甸北部,西尽咸海与葱岭地区,包括今新疆以及中亚巴尔喀什湖,东北抵外兴安岭,包括库页岛,东南包括台湾、澎湖群岛。总面积达1300万平方千米。除此之外,许多周边国家,也都成为清朝的藩属国,在盛清之时的藩属有:东边的朝鲜、琉球,中南半岛有安南(越南)、南掌(老挝)、暹罗(泰国)、缅甸、以及南洋群岛的兰芳共和国,西南有廓尔喀(尼泊尔)、哲孟雄(锡金)、不丹,中亚西亚有浩罕、哈萨克、布鲁特、布哈尔、山克、爱乌罕(阿富汗)等藩属国;然此最大版图维持时间不超过80年。

不过在近代时期,由于清朝的迅速衰落和列强的入侵,鸦片战争以后清朝以不平等条约的形式先后失去了以下领土:

香港(1842年至1898年间分批割让或租借予英国,直到1997年交还其继承政权中华人民共和国)
外满洲(包括黑龙江以北约60万平方千米,以及乌苏里江以东,包括库页岛(萨哈林岛)在内的约40万平方千米的领土,分别于1858年和1860年被迫割让给俄罗斯帝国)
新疆极西帕米尔高原(巴尔喀什湖之东南、伊犁以西、以及喷赤河以东的帕米尔等地区约45万平方千米的领土,于1864年被迫割让给俄罗斯帝国)
台湾岛和澎湖列岛
清朝一共建立了二十三个省,其中内地十八省为沿袭旧制或以旧制为基础,其余在边境并为清末所置。这些省是:直隶、奉天、吉林、黑龙江、江苏、安徽、山西、山东、河南、陕西、甘肃、浙江、江西、湖北、湖南、四川、福建、台湾、新疆、广东、广西、云南、贵州。其中奉天、吉林、黑龙江、新疆、台湾为后设。理论上总督管两省或两省以上的地方军政事务,尤其侧重军事。雍正元年定总督加衔制,加尚书衔的兼都察院右都御史,从一品:余为兵部右侍郎兼右副都御史,正二品。有清一代,全国共设总督九人,即东三省、直隶、两江、陕甘、闽浙、湖广、四川、两广、云贵。此外还在省级地方没有专门管理漕运的漕运总督和治河的河道总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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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3-08-12
清朝建立了18个省份,称为“内地十八省”,沿袭旧制或以旧制为基础,其余在边境并为清末所置。
这些省是:直隶、江苏、安徽、山西、山东、河南、陕西、甘肃、浙江、江西、湖北、湖南、四川、福建、广东、广西、云南、贵州。
奉天、吉林、黑龙江、新疆、台湾(1895年以后为日据)为后设。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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