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买房但又不想作为夫妻共同财产,需要怎么办?

想自己贷款买一套房,想登记在自己名下,但是贷款需要出具结婚证书等之类的证件,想咨询一下,怎么才不会成为夫妻共同财产。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6-04-01
  1、婚后购房:即使房产证上只有一方的名字,也会视为夫妻共同财产,除非双方有特殊约定。
  2、想让婚内购房成为一方的个人财产:可以双方以书面形式约定房子(写明房产具体座落位置、面积等详细情况)归XXX一人所有,可以到房管局将房产证改为约定一方的名字。

  附;相关依据
  《婚姻法》第十九条: 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
第2个回答  推荐于2018-09-17
【1】根据《,婚姻法》第17条,婚姻存续期间的贷款买房无论写谁的名字都是夫妻共同财产。
【2】你可以和你的丈夫协商,新贷款的买来的房子归你所有,必须做个房产公证。
【3】你可以把贷款的钱交给你的父母,以他们的名义买房,最后把房产赠与你。
【4】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七条,
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
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条第(三)项的规定,
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5】这样你就可以获得这套房产了。
但是每月贷款你要是被丈夫发现是你给你父母的,还是不好办的。你自己考虑吧。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3个回答  2013-07-27
你好

一般情形下,婚姻存续期间所得所购应当为夫妻共同财产,即使登记在一方名下也没用!但双方可以订立协议,约定房产属于个人,离婚时不被分割,签订此协议后,最好再去公证一下!!
第4个回答  2013-07-27
在结婚之前买就可以了,但是钱必须全部是你出,如果她也出了你们离婚时你需要给她补偿。
相似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