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警察学院录取条件包括生源要求、政治要求、年龄要求、身体要求、面试要求、体能测评要求等。
1、生源要求
(1)公安类专业招生计划按福建省设区市及平潭综合实验区分别编制,实行面向所在设区市及平潭综合实验区生源招生。报考考生必须具有该设区市户籍,在该设区市报名并参加高考,为普通高级中学毕业。
(2)报考司法警察类专业考生必须在福建报名并参加高考,户籍不限,为普通高级中学毕业。
2、政治要求
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政治考察工作办法》有关规定,经户籍地或居住地公安机关按照《公安院校公安专业本专科招生政治考察表》中的内容要求进行政治考察,考察意见为合格。
3、年龄要求
16周岁以上、22周岁以下(2001年9月1日至2007年8月31日期间出生),未婚。
4、身体要求
(1)身高:男性168厘米及以上,女性160厘米及以上。
(2)体重指数:男性在17.3至27.3之间,女性在17.1至25.7之间(注:体重指数(kg/m2)=体重(kg)÷身高2(m2),含本数,计算时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一位)。
(3)视力:任何一侧裸眼视力均为4.8及以上。
(4)色觉:无色盲、无色弱。
(5)外观:无少白头,无胸廓畸形,无脊柱侧弯、驼背,膝内翻股骨内髁间距离不超过7厘米,膝外翻胫骨内踝间距离不超过7厘米,无足底弓完全消失的扁平足。
身体无影响功能的瘢痕,面颈部无瘢痕,无下肢静脉曲张,无腋臭,共同性内、外斜视不超过15度,无唇、腭裂或唇裂术后有明显瘢痕。
(6)具有其他身体缺陷的,由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是否合格。
5、面试要求
主要从报考动机、言语表达、身体协调性等方面,辨识考生是否适合接受公安院校教育、从事人民警察工作。
6、体能测评要求
各测评项目中有3个及以上达标的,体能测评结论为合格。
7、考生应对本人患病经历和有关情况进行如实说明
新生入学后,学院将进行复查。凡不符合要求或以弄虚作假手段取得录取资格的,一经查实,取消入学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