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劳动法 工龄20年临时工(没有签合同的条件下)被辞退如何赔偿?急需答案希望知道答案的人士回答谢谢叻

我叔叔在一学校工作20年一直以“临时工”身份工作,一直没有签合同
在08年1月开始要辞退我叔叔,没有任何原因就要辞退。
想知道应该有什么样的赔偿
急需答案请专业人士给予帮助谢谢叻

  用人单位除按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的情形无需支付经济补偿金外,其它情况根据解除的原因不同,赔偿的方式是不一样的。
  1、如果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合同,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这里所称的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按应发工资计算。
  2、如果单位没有正当合法理由单方辞退,需要按上面标准支付双倍的赔偿金。

  《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第八十七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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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08-06-23
1、自从八十年代劳动制度改革以后,临时工就不再是法律术语,不论固定工还是临时工,大家都是合同工了,都平等地受法律保护和约束。
2、企业无理辞退你叔叔是违法的,他有权按劳动合同法的规定要求两倍于经济补偿的赔偿金。
3、经济补偿的标准是按连续工作年限,每工作一年给一个月平均工资(最近12个月平均)。你叔叔工作了20年,补偿金是20个月的工资,两倍就是40个月。
4、但如果你叔叔是已经到了退休年龄,就不存在辞退问题,而是劳动关系终止,享受养老保险。这种情况下企业不用补偿或赔偿,但如果企业没给办养老保险,劳动关系不能终止。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2个回答  2008-06-23
和合同工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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