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处行政拘留的有没有权利听证?为什么没有规定它呢

为什么只提到大额罚款等有权利 而没提到拘留呢

  按相关法律规定,行政拘留没有权利主张听证。另外,对处行政拘留的司法救济途径有二种,一是申请复议,二是提起行政诉讼。而法律规定的这二种途径已经完全可能解决当事人被处行政拘留后司法救济问题了。因此,不需要再规定听证了。

  相关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第四十二条 行政机关作出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人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当事人要求听证的,行政机关应当组织听证。当事人不承担行政机关组织听证的费用。听证依照以下程序组织:
  (一)当事人要求听证的,应当在行政机关告知后三日内提出;
  (二)行政机关应当在听证的七日前,通知当事人举行听证的时间、地点;
  (三)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外,听证公开举行;
  (四)听证由行政机关指定的非本案调查人员主持;当事人认为主持人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有权申请回避;
  (五)当事人可以亲自参加听证,也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代理;
  (六)举行听证时,调查人员提出当事人违法的事实、证据和行政处罚建议;当事人进行申辩和质证;
  (七)听证应当制作笔录;笔录应当交当事人审核无误后签字或者盖章。
当事人对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处罚有异议的,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条例有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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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3-08-09
法律没有明文规定的就是没有,只有在对个人作出2000元以主罚款的,或对单位作出10000元以上罚款的,才可以提出听证。对于行政拘留可以在规定时间内规定到上一级公安机关提出申诉。
第2个回答  2019-11-09

    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执照、较大数额罚款,也可以申请行政复议或诉讼,为什么就规了听证程序?

    这是在立法层面讨论问题,引用现行规定没有意义。

第3个回答  2013-08-09
对处行政拘留的司法救济途径有二种,一是申请复议,二是提起行政诉讼。而法律规定的这二种途径已经完全可能解决当事人被处行政拘留后司法救济问题了。因此,不需要再规定(比复议及诉讼底级的)听证了。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4个回答  2013-08-09
公安行政处罚的听证程序 第九十七条 公安机关在作出下列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违法嫌疑人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
(一)责令停产停业;
(二)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
(三)较大数额罚款;
(四)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违法嫌疑人可以要求举行听证的其他情形。
前款第三项所称“较大数额罚款”,是指对个人处以二千元以上罚款,对单位处以一万元以上罚款,对违反边防出入境管理法律、法规和规章的个人处以六千元以上罚款。对依据地方性法规或者地方政府规章作出的罚款处罚,适用听证的罚款数额按照地方规定执行。行政拘留没有听证权。至于为什么没有规定处行政拘留的听证权那是立法机构的事了,不是一般人考虑的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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