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19年11月,内燃观光车上路需要按各省市规定办理非机动车登记。内燃观光车纳入非机动车管理,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不能受理观光车的注册登记,但内燃观光车上路行驶也需要遵守交通规则,如有违反,交管部门将按非机动车违章行为予以处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规定:
第十八条 依法应当登记的非机动车,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登记后,方可上道路行驶。
依法应当登记的非机动车的种类,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当地实际情况规定。
第五十七条 驾驶非机动车在道路上行驶应当遵守有关交通安全的规定。非机动车应当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在没有非机动车道的道路上,应当靠车行道的右侧行驶。
第五十八条 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电动自行车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时,最高时速不得超过十五公里。
第五十九条 非机动车应当在规定地点停放。未设停放地点的,非机动车停放不得妨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
扩展资料
《上海市非机动车管理条例》中规定:
第九条 (禁止拼装、加装、改装)
禁止单位和个人从事下列行为:
(一)拼装非机动车;
(二)在非机动车上加装动力装置、座位、高分贝音响或者擅自加装车篷;
(三)改变非机动车排气装置的尺寸或者擅自更换动力装置;
(四)拆除或者改动非机动车的消音、限速、尾气处理装置;
(五)其他更改非机动车定型技术参数、影响非机动车通行安全的拼装、加装、改装行为。
禁止销售拼装、加装、改装的非机动车。
第十四条 (登记车种)
下列非机动车,应当经本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登记,取得非机动车号牌和行车执照(以下称非机动车牌证):
(一)电动自行车;
(二)残疾人机动轮椅车;
(三)人力三轮车;
(四)市人民政府规定应当登记上牌的其他非机动车。
参考资料来源:人民网-汽车换标变内燃观光车就不用办任何手续合法吗?
参考资料来源:浙江政务服务网-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