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队集合哨的标准为一声长哨,长哨持续时间不少于2秒并伴有口令下达。
紧急集合哨的标准是一次长声加连续五次短声。长哨1秒,短哨为急促音。紧急集合哨须连续吹三次。
集合哨要求所属部队或一定范围内的人员在极短的时间内按备勤要求进行集中(往往在五分钟以内),一般要求集合人员按规定着装,配戴相关武器或装备。
扩展资料:
在下列情况下实行紧急集合:
1、发现和遭到犯罪份子的突然袭击;
2、受到火灾、水灾、地震、台风等自然灾害威胁和袭击;
3、上级赋予紧急任务或者发生重大意外情况。
紧急集合方案通常规定下列事项:
1、紧急集合场的位置,进出道路及其区分;
2、警报信号和通知的方法;
3、各分队(全体人员)到达集合场的时限;
4、着装要求和携带的装备、物资、数量;
5、调整勤务的组织和通信联络方法;
6、值班分队的行动方案;
7、警戒的组织;
8、留守人员的组织、不能随队伤病员的安置和物资的处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