视情况而定,两者都有可能,有送货上门的,也有让自提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
第三十二条
邮政企业采取按址投递、用户领取或者与用户协商的其他方式投递邮件。 机关、企业事业单位、住宅小区管理单位等应当为邮政企业投递邮件提供便利。单位用户地址变更的,应当及时通知邮政企业。
第三十三条
邮政企业对无法投递的邮件,应当退回寄件人。 无法投递又无法退回的信件,自邮政企业确认无法退回之日起超过六个月无人认领的,由邮政企业在邮政管理部门的监督下销毁。
无法投递又无法退回的其他邮件,按照国务院邮政管理部门的规定处理,其中无法投递又无法退回的进境国际邮递物品,由海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的规定处理。
扩展资料:
根据《快递暂行条例》:
第二十五条 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应当将快件投递到约定的收件地址、收件人或者收件人指定的代收人,并告知收件人或者代收人当面验收。收件人或者代收人有权当面验收。
第二十六条 快件无法投递的,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应当退回寄件人或者根据寄件人的要求进行处理;属于进出境快件的,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应当依法办理海关和检验检疫手续。
快件无法投递又无法退回的,依照下列规定处理:
(一)属于信件,自确认无法退回之日起超过6个月无人认领的,由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在所在地邮政管理部门的监督下销毁;
(二)属于信件以外其他快件的,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应当登记,并按照国务院邮政管理部门的规定处理;
(三)属于进境快件的,交由海关依法处理;其中有依法应当实施检疫的物品的,由出入境检验检疫部门依法处理。
第二十七条 快件延误、丢失、损毁或者内件短少的,对保价的快件,应当按照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与寄件人约定的保价规则确定赔偿责任;对未保价的快件,依照民事法律的有关规定确定赔偿责任。
国家鼓励保险公司开发快件损失赔偿责任险种,鼓励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投保。
参考资料来源:中国人大网-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
通过你的编号判断应该不是邮政EMS,不属于送到户的快递。
普通包裹邮局是不负责将货物送货上门的,而是是将货物的包裹单寄到您的邮寄地址,然后个人凭有效证件去包裹单上要求的邮局去取,一般这个取件邮局都不会太远。一般的包裹时效在一个月左右,超过一个月以后,就可以由寄件人凭借包裹的回执单去邮局查询。放心吧,邮局一般很少丢件的。
如果查不到邮件的信息,那有可能是寄件人告诉了你错误的包裹号,立刻与寄件人确认一下。
希望帮到了你。
如果打11185还是查不到呢
追答打11185查不到,两个可能,没有寄出,也就是没有给你扫描信息,,第二就是你的单号可能错了,跟你的寄件人核对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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