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因工受伤鉴定为十级伤残的,有没有停工留新待遇?在住院期间生活费、还有陪护人的工资怎么算?

如题所述

  因工受伤,经鉴定达到十级伤残,确需要继续治疗的,可以按医嘱进行休息,享受停工留薪的待遇和福利。
  住院期间的工资,用人单位应全额发放。
  工伤职工已经评定伤残等级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生活护理费。
  护理费分三个不同等级支付,其标准分别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40%或者30%。
  具体你可以查阅《工伤保险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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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3-08-01
《工伤保险条例规定:》职工受伤鉴定为十级伤残的,工伤治疗及必要的休息期间,原工资待遇不变,由用人单位按月支付的。住院期间生活费有工伤保险由工伤保险承担,没有工伤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住院期间需要护理的,护理费由公司承担。
第2个回答  2013-08-01
工作中发生的伤害,是工伤。具体可以先申请工伤认定,公司申请工伤认定应在事故发生后一个月内,员工个人申请工伤认定应在事故发生后一年内。
工伤认定后再做劳动能力鉴定,根据鉴定结果赔偿。根据当地标准和实际应赔: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住院伙食补助,一次性伤残补助。辞职或解除合同的,还要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要等伤情稳定后就可以做工伤级别鉴定。
如果单位为你缴纳了工伤保险,该工伤赔偿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如果单位没有为你缴纳工伤保险,全部工伤保险赔偿,由单位全额赔偿。
3 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
工伤期间的工资应按正常工作时间的工资标准发放。
第3个回答  2013-08-01
按办案的经验,有三个月的停工留薪待遇,住院期间的工资照发,没有生活费一说。如果有医嘱要护理,则应当支付护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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